今天給各位分享會計和出納同一個人的話誰擔責任的知識,其中也會對會計和出納一起做會有啥危害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xiàn)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xiàn)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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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私企會計和出納同一人擔任出了問題誰負責
- 2、會計和出納誰的責任大
- 3、同一個人兼會計和出納的問題怎么定性?
- 4、公司會計和出納一個人,出了差錯怎么擔責?
- 5、會計出納一個人違反什么規(guī)定
- 6、公司老板出于某種原因,把會計和出納安排一個人兼任而導致公司的錢被挪用...
私企會計和出納同一人擔任出了問題誰負責
兼任出納會計 出了事誰負責——單位負責人(法人代表)負責。會計法 第四條 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第五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照本法規(guī)定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jiān)督。
就少錢來說,當然是出納的責任,誰管錢誰擔責。
這種情況是會計法嚴厲禁止的!不允許一人同時在會計和出納崗位!出納員崗位職責 要認真審查各種報銷或支出的原始憑證,對違反國家規(guī)定或有誤差的,要拒絕辦理報銷手續(xù)。要根據(jù)原始憑證,記好現(xiàn)金和銀行帳。
會計出納同一個人法律后果是違法,根據(jù)情節(jié)判決。法律依據(jù):會計和出納應當實行任職回避,由不同的人擔任。由一人擔任是違反《會計法》的。根據(jù)《會計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會計機構內(nèi)部應當建立稽核制度。
是的,在遵紀守法的前提下,出納出錯的后果比會計嚴重。是否簡單,看你的專業(yè)學得如何。一般科班出身的,會計反而比出納簡單些。但是會計專業(yè)知識不太強的,出納比較容易上手些。
同一個人兼任會計和出納的情況可以被定性為內(nèi)部控制風險。這種情況存在潛在的風險,因為同一人員負責公司的財務記錄和現(xiàn)金管理兩個關鍵職責,可能導致內(nèi)部控制的不足和潛在的欺詐行為。
會計和出納誰的責任大
1、會計和出納哪個地位高 會計相比于出納,地位更高一些。一般出納管資金,會計管帳,出納跑銀行多些,對資金管理比較嚴格。總的來說會計做賬跑稅務多些,會計的責任更重些,責任大自然地位就高。
2、會計和出納哪個風險大一些 會計工作的風險一般來說要大于出納,因為會計的承擔的責任也是比出納大的,自然風險也大。
3、會計是負責記賬的,出納是負責管錢的。會計和出納的區(qū)別包括性質不同、發(fā)展空間不同、分工不同。性質不同:會計在崗位上主要是負責管賬,主要是記賬憑證的制作、賬簿的登記、財務報表的制作,相對來講擔子會比較重一些。
4、會計相比于出納,地位更高一些。一般出納管資金,會計管帳,出納跑銀行多些,對資金管理比較嚴格。總的來說會計做賬跑稅務多些,會計的責任更重些,責任大自然地位就高。
5、會計的職責通俗的來講是管賬的,公司的各種總賬和明細賬的核算都是會計負責,還有定期在月末年末季末編制各種報表。
6、責任不同:會計負責編制各類報表、制作明細賬單和總賬單。出納負責現(xiàn)金支收付、銀行賬單結算及相關財務等。
同一個人兼會計和出納的問題怎么定性?
會計出納同一個人法律后果是違法,根據(jù)情節(jié)判決。法律依據(jù):會計和出納應當實行任職回避,由不同的人擔任。由一人擔任是違反《會計法》的。根據(jù)《會計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會計機構內(nèi)部應當建立稽核制度。
會計與出納,是不可以同一個人兼任 根據(jù)《會計法》的規(guī)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會計出納一人兼任是違法的。會計和出納應當實行任職回避,由不同的人擔任。我國《會計法》對此也規(guī)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會計和出納屬于不兼容職務。會計管帳出納管錢起到了相互監(jiān)督的作用。不兼容職務,分開由不同人負責,可以起到互相監(jiān)督的作用。
法律分析:會計法規(guī)定,出納與會計是不相容職位,不能由同一人擔任,也就是財物必須分離,雖然談不上犯法,但容易發(fā)生腐敗現(xiàn)象,是不合規(guī)行為。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三十七條 會計機構內(nèi)部應當建立稽核制度。
法律分析:違法的。會計和出納應當實行任職回避,由不同的人擔任。由一人擔任是違反《會計法》的。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三十七條 會計機構內(nèi)部應當建立稽核制度。
公司會計和出納一個人,出了差錯怎么擔責?
要認真審查各種報銷或支出的原始憑證,對違反國家規(guī)定或有誤差的,要拒絕辦理報銷手續(xù)。要根據(jù)原始憑證,記好現(xiàn)金和銀行帳。書寫整潔、數(shù)字準確、日清月結。
就少錢來說,當然是出納的責任,誰管錢誰擔責。
兼任出納會計 出了事誰負責——單位負責人(法人代表)負責。會計法 第四條 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第五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照本法規(guī)定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jiān)督。
公司出現(xiàn)問題,財務人員是否擔責,還要看是什么問題,如果單位有規(guī)章制度,財務人員沒有遵照執(zhí)行就承擔責任。如果財務人員,嚴格執(zhí)行公司規(guī)章制度,公司出現(xiàn)問題,你作為出納來講,不承擔責任。
會計出納一個人違反什么規(guī)定
會計出納一人兼任是違法的。會計和出納應當實行任職回避,由不同的人擔任。我國《會計法》對此也規(guī)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法律分析:單位會計出納是同一人違反了稽核規(guī)定。會計和出納應當實行任職回避,由不同的人擔任。法律依據(jù):《中華人納冊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三十七條 會計機構內(nèi)部應當建立稽核制度。
會計兼任出納違法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guī)定。會計和出納應當實行任職回避,由不同的人擔任。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照本法規(guī)定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jiān)督。
公司老板出于某種原因,把會計和出納安排一個人兼任而導致公司的錢被挪用...
公司老板當然有責任啊!而且責任也是很大的啊!一般來說會計和出納不能是同一個人的。
會計和出納由同一個人兼任,這是會計法明確禁止的。弊端顯而易見,尤其在你們這種制度不嚴管理松散的單位更容易出問題。出納管錢,會計管賬。若分開,兩者可以互相制約。
會計和出納,作為財務崗位中兩個比較突出的角色,因其屬性大致相同,常被不少人混為一談。不少小公司,為了節(jié)約人力資源成本,常選擇由同一人身兼兩職,同時擔任公司的會計和出納。
在一家企業(yè)里,會計出納通常不能是一個人,主要是預防自己弄虛作假。根據(jù)《會計法》的規(guī)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違反了不相同職務相分離規(guī)定。根據(jù)百度百科:不相容職務相分離原則是一項嚴密的內(nèi)部牽制制度,即將涉及貨幣資金不相容的職責分由不同的人員擔任,以減少和降低貨幣資金管理上舞弊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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