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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偵查論述題
在司法實踐中,經(jīng)常出現(xiàn) *** 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辯解已將 *** 款用于“公務開銷”,如用于請客、送禮、娛樂消費以及補償未報銷的公務費用等,或用于扶貧幫困、社會贊助等。
依法即依據(jù)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當然有必要全面實事求是收集與本案相關的全部證據(jù),才能正確判決案件,即正確定罪量刑。
簡述刑事偵查的任務有哪些?查看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 偵查的主要任務有三個方面:(1)收集證據(jù),查明犯罪事實,查獲犯罪嫌疑人。(2)及時制止某些持續(xù)進行的犯罪并且預防該犯罪分子繼續(xù)犯罪。
《刑事訴訟法》第121條規(guī)定,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jù)的鑒定結論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所以D項是正確的。
熟人作案。依據(jù)有以下幾點:一。沒有撬鎖或者暴力侵入痕跡,所以很有可能是被害人自己開門揖盜。二。在桌子上還有兩個玻璃杯,說明了死者很可能是請一個他認識的人喝酒。三。
另一類是刑事訴訟所獨有的基本原則,如: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專門機關依法行使原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原則;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原則,即刑事訴訟的特有原則。
2015年新刑事訴訟法真題答案及解析更正:偵查
【答案】AD(本題答案沒有問題,只是A選項依據(jù)修訂后的刑事訴訟法,有所調整。
【答案】:A、B、C 選項A,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90條的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后,應當根據(jù)情況分別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答案】:B 本題考查辦案期限的重新計算。選項A錯誤。《刑事訴訟法》第158條第一款規(guī)定,在偵查期間,發(fā)現(xiàn)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fā)現(xiàn)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的規(guī)定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答案】:A、B 本題考查公檢法組織體系及職權。《刑事訴訟法》第155條第2款規(guī)定:“各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qū)以內,可以直接發(fā)布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qū),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發(fā)布。”故A正確。
【答案】:B 本題考核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審判公開”是對第一審程序的要求,對第二審程序沒有此要求。
【答案】:C 辯護一共分三種自行辯護、委托辯護、法律援助辯護 選項A.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33條第2款規(guī)定,偵查機關在第1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司法考試刑法論述題二例
1、第二,從客觀方面看,我國刑法所指的危害行為是行為人的意識和意志外化為客觀上危害社會并為刑法所禁止的行為;行為人只要實施了刑法所禁止的行為,就構成了危害行為。
2、解題思路第(1)題考管轄。具體而言,為職能管轄,本題關鍵應區(qū)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與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引起被害人死亡的犯罪。
3、關于甲的行為定性 甲在著手盜竊丙的保險柜過程中,因罪行敗露而實施殺害丙的行為,甲的犯罪目的是取得財物,根據(jù)《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條的規(guī)定,其殺人行為屬于盜竊過程中為抗拒抓捕而對被害人使用暴力,應當成立搶劫罪。
4、主觀題考試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題、法律文書題、論述題等題型,分值為180分。
刑事訴訟法學案例分析(二)
《刑事訴訟法》第20條規(guī)定,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國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國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下一步可以對劉某某由刑事拘留變更為取保候審,劉某某應該立即釋放。
《刑事訴訟法》第54條規(guī)定:“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與本案無牽連;(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區(qū)法院公開審理不正確,因為秦某只是15歲的學生,不具備完全刑事能力,對少年犯不應公開審理。(2)不正確,因為秦某是未成年人,不適用無期徒刑和剝奪政治權利。
縣人民法院能直接受理本案。根據(jù)我是刑事訴訟法的第18條第3款規(guī)定,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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