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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員工下班在食堂打架算不算工傷
- 2、下班途中被人無故毆打算工傷嗎
- 3、員工下班后,在工作場所以外打架,該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 4、下班時間員工打架公司承擔責任么
- 5、下班期間員工在外面打架公司能處罰員工嗎?
員工下班在食堂打架算不算工傷
員工下班在食堂打架是否屬于 工傷 還需要結合3個條件進行判斷,一個是受傷的時間,第二個是受傷的原因,第三個是受傷的地點。 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工傷需要同時滿足3個條件。第一個是受傷的時間為工作時間。第二個是受傷的地點為工作地點。第三個是受傷的原因與工作有關。此外,在上下班期間受傷或者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或者是患有 職業(yè)病 的都可以認定為工傷。 員工下班在食堂打架不算工傷,原因在于不滿足上述3個條件。第一,受傷的時間為下班時間,不是工作時間。第二受傷的地點為食堂,不屬于工作地點。第三受傷的原因不是工作原因,是由于打架造成的,因此不構成工傷。
[img]下班途中被人無故毆打算工傷嗎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yè)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fā)的。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第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一)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二)醉酒導致傷亡的;(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員工下班后,在工作場所以外打架,該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工作場外打架如何處理下班期間員工在外面打架,單位不需要承擔責任,有員工和肇事者根據各自過錯,由公安機關處理的,公司不能借口處罰員工, 員工打架受傷是否屬于工傷需結合打架的原因分析,受傷員工可以要求另一方人身損害賠償,打架跟工作毫無關系,那么應該由公安機關處理,公司無權干涉。
因打架而開除員工,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需要看公司制度中是否對此有規(guī)定,如果有規(guī)定打架屬于嚴重違紀,可以開除,則單位屬于合法行為,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沒有規(guī)定,單位開除員工構成違法,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需結合打架的原因分析,受傷員工可以要求另一方人身損害賠償;如打架與工作內容相關,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否則,公司不承擔責任,還可以依據公司規(guī)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理。
有的員工打架是因為工作上的不愉快,下班之后在工作場所之外找事、報復其他員工。作為公司來說,要了解清楚情況,分清責任。公司對這樣的員工有權處理,員工在下班時間在公司外打架,公司是不用管的。員工的下班后的時間是員工自己的時間,員工可以自由支配,員工打架跟工作毫無關系,那么應該由公安機關處理,公司無權干涉。
如果勞動者在上下班的過程中發(fā)生了交通事故,屬于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用人單位有責任,公司尚有管理的責任,已經下班了,員工屬于自由人,公司無法干涉其行為,要看雙方誰的責任,責任認定很重要,最好通過公安或者有說服力的證明解決,協商處理,根據過錯分擔責任。
下班時間員工打架公司承擔責任么
法律主觀:
員工工作期間員工打架,單位應該承擔什么責任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1、如果員工是因個人糾紛而發(fā)生毆打的,則應該由雙方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單位原則上沒有法律責任。2、如果員工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而被毆打的,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屬于工傷,單位應該承擔相應的工傷責任。
法律客觀: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yè)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下班期間員工在外面打架公司能處罰員工嗎?
下班期間員工在外面打架,單位不需要承擔責任,有員工和肇事者根據各自過錯,由公安機關處理的,公司不能借口處罰員工。
員工打架受傷是否屬于工傷需結合打架的原因分析,受傷員工可以要求另一方人身損害賠償;如打架與工作內容相關,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否則,公司不承擔責任,還可以依據公司規(guī)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理。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應認定為工傷。所謂“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應理解為他人因不服從履行工作職責的管理行為而施加暴力對職工造成的傷害,該暴力傷害與履行工作職責之間應具有因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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