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債權人起訴股東履行出資義務管轄依據(jù),以及債權人起訴公司股東在出資限額承擔連帶責任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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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債能否把股東一并起訴
公司欠債能把股東一并起訴。因為按照規(guī)定,對于已屆出資期限的股東,債權人完全可以將公司和未足額出資股東共同起訴。公司采取認繳資本制,即賦予股東在出資額和出資期限上較為寬泛的自由。
公司欠債是否可以一并起訴股東,需要根據(jù)以下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在債權人起訴公司違約之訴,不能一并起訴未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承擔連帶責任。買賣合同糾紛中,公司債權人可以同時起訴公司和股東。
能,起訴公司法人欠款可以一并起訴股東。股東是公司的投資人與公司運營存在較強的關聯(lián)性,原告的起訴只要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guī)定則可以起訴股東。
起訴未實繳股東
1、根據(jù)中國《公司法》的規(guī)定,公司的股東應當按照出資比例依次實繳股份,未繳納實繳資本金的股東應當承擔民事保證責任。如果公司的三個股東都未實繳出資,則公司首先需要采取適當?shù)姆墒侄危呃U這些股東的實繳出資款項。
2、公司全面出資的股東有權提起訴訟,要求該股東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同時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資協(xié)議承擔違約責任。股東出資不實,債權人可以在起訴公司的同時起訴瑕疵股東。
3、公司債務和股東未繳出資的規(guī)定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公司法解釋三第十三條規(guī)定
公司法司法解釋三法條 《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十三條: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公司或者其他股東請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公司法解釋三第13條第3款是2013年發(fā)布的,內容是:依照本條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訴訟的原告請求公司的發(fā)起人與被告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主觀:公司法司法解釋四全文的具體條款內容包括公司決議效力、股東知情權、利潤分配權、優(yōu)先購買權和股東代表訴訟等內容,具體條款由于數(shù)量過多不一一贅述。
公司成立后對前款規(guī)定的合同予以確認,或者已經實際享有合同權利或者履行合同義務,合同相對人請求公司承擔合同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如何確認股東資格的管轄法院
法律分析:確認股東資格的管轄法院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股東資格又稱股東地位,是指各民事主體作為公司股東的一種身份和地位。
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侵權糾紛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2,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一有管轄權法院起訴。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法院管轄。
起訴外地的單位或個人涉及到法院管轄權,公司是在上海注冊的就在上海起訴由法院通知他到庭應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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