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是我國的經(jīng)濟特區(qū)之一,交通發(fā)達,人口眾多,也因此醉駕事件時有發(fā)生。那么,深圳初次醉駕會從輕處罰嗎?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深圳初次醉駕處罰情況。
深圳市公安局交警部門對醉駕行為一直采取“零容忍”態(tài)度,即對所有醉駕行為都會依法嚴懲。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酒后駕駛的處罰標準如下
gl,即為醉駕。對于初次醉駕行為,公安機關(guān)將處以15日以下拘留、罰款1000元2000元、吊銷駕駛證6個月12個月的處罰。
glgl的,即為飲酒駕駛。對于初次飲酒駕駛行為,公安機關(guān)將處以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酒駕行為造成了嚴重后果,如致人死亡、重傷或者造成巨額財產(chǎn)損失等,將依法追究刑事責(zé)任,處以刑事處罰。
總的來說,深圳初次醉駕會被處以較輕的罰款和吊銷駕照的處罰。但是,酒駕行為不僅危害自身生命安全,也會對他人的生命財產(chǎn)造成威脅,所以我們應(yīng)該保持清醒,遵守交通法規(guī),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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