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什么是訴訟無因人
- 2、刑事回避種類有哪幾種?
- 3、回避制度
- 4、我國刑事訴訟中不實行回避的有哪些人
什么是訴訟無因人
訴訟無因人指民事訴訟或者刑事訴訟中的當事人不說明理由。無因回避權的行使隨案件類型而異,并有次數(shù)的限制,當事人在其無因回避權用盡之后,再提出回避請求的,必須說明理由。
對雙方當事人無爭議但涉及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事實,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據(jù);即對于這樣的事實。即使當事人自認,也需要提供證據(jù)證明。
所謂無因性,是指一個法律事實的有效性不受導致它發(fā)生的原因的有效性影響。例如,A和B通過一個合同決定將A的不動產轉移給B。經過登記后物權轉移既有效。即使后來發(fā)現(xiàn)AB間的合同(就是導致轉移發(fā)生的原因)為無效,也不改變B所有該不動產的結果。這就是所謂物權變動的無因性。
無因行為:不以原因為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即不論原因是否欠缺、違法等,該行為自完成時起發(fā)生效力,不受原因行為的制約。
就是不管原因是什么的行為,如無因管理,就是不需要原因,理由,只是由于自己認為別人的物品需要進行維護,而進行管理的行為。票據(jù)的無因性,就是票據(jù)的支付不需要知道票據(jù)的來源及原始由來。無因行為也即是不需要原因,理由的行為。
無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無法律上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自愿為他人管理事務或提供服務的事實行為。
刑事回避種類有哪幾種?
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擔任過本案證人、鑒定人、辯護人或者訴訟代理人的;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
法律分析:1,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2,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3,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勘驗人或者訴訟代理人。4,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5,接受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請客送禮的。
回避的情形包括三種:本案的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
我國刑事案件回避的方式包括自行回避、申請回避、指令回避。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都屬于可能需要回避的范圍,具體來說,若他們本人是案件的當事人,或者與是案件當事人的近親屬等,則需要回避。
回避制度
1、回避制度,是指審判人員和其他法定人員在遇有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時,退出對本案審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為了保證案件獲得公正審判而設立的一項制度。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回避的人員包括審判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和勘驗人等。
2、從《民事訴訟法》中的規(guī)定可以知道,在對民事案件進行審理的過程中,適用回避制度的人員就包括了案件的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員,共六類人員。但此時申請人員的回避也需要符合規(guī)定的條件,并非允許隨意申請上述人員回避。
3、法律主觀:回避制度是指審判人員具有法定情形,不參與案件審理的制度。所謂法定情形,是指法律規(guī)定禁止審判人員參加對案件審理的情形。回避制度是保證案件獲得公正審理的制度。 回避制度由法定的回避情形,回避的適用范圍,申請回避和作出決定的程序等內容組成。
4、法律分析:我國法律對回避制度有明確的定義。通常,這一制度要求在特定法律情況下,法官和其他法定人員應當退出案件的審理。其目的是確保案件能夠得到公正的審理,因此是一項關鍵的司法程序。
5、四川則昂律師事務所蔡紅東律師解回避制度是指司法人員由于對本案有利害關系或其他關系而不參加該案的偵察、審判等活動。司法人員因與案件或案件當事人有某種特殊關系而不得辦理該案件。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發(fā)生偏見,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審理。
我國刑事訴訟中不實行回避的有哪些人
我國刑事訴訟中不實行回避的是不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家屬、沒有擔當本案的監(jiān)護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跟本案當事人是沒有任何關系的,不影響處理案件。以上幾種人,不用進行回避的,可以進行旁聽。
法律主觀刑事訴訟無因回避:刑事案件回避的規(guī)定及適用條件是刑事訴訟無因回避: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情形之一的。
【答案】:B《刑事訴訟法》第31條規(guī)定:“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的規(guī)定也適用于書記員、翻譯人員和鑒定人。”證人具有不可替代性,所以不適用回避制度。
而且根據(jù)有關司法精神,曾經擔任過本案偵查的人員不得再擔任本案的起訴、審判工作,曾經擔任過本案起訴工作的人員不得再擔任本案的審判工作。申請回避的條件是什么 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回避的條件是: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近親屬的。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沒有自行回避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有權申請他們回避。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申請審判人員回避的,可以口頭或者書面提出,并說明理由。口頭提出申請的應當記錄在案。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29條提出回避申請的,應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