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謝邀請,今天來為大家分享一下合同未到期退回補償標準的問題,以及和簽了二次合同,公司不續(xù)簽合同,可以申請二倍補償嗎,需要注意些什么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還不太明白的話,也沒有關系,因為接下來將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解決大家的問題,下面就開始吧!
本文目錄
- 簽了二次合同,公司不續(xù)簽合同,可以申請二倍補償嗎,需要注意些什么
- 合同到期后沒有續(xù)簽繼續(xù)工作了半年。現被公司辭退如何賠償
- 合同沒到期被單位協(xié)議離職,該怎么補償
- 合同不到期,不想干了我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獲得賠償嗎
- 到了退休年齡但合同沒到期,工廠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為什么
簽了二次合同,公司不續(xù)簽合同,可以申請二倍補償嗎,需要注意些什么
感謝邀請回答問題
簽了二次固定合同后,第三簽的合同是無固定的勞動合同,而在這時候公司不續(xù)簽合同,就需與員工協(xié)商一致,而當員工愿意簽訂勞動合同時,公司就必須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問題一:若公司不續(xù)簽的情況,員工獲得的賠償是多少?
勞動合同期滿后,若公司選擇不再續(xù)簽,經向員工溝通,需賠償員工經濟補償金,也就是每任職一年賠償一個月工資。
問題二:員工想申請二倍補償金的理由是否成立?
申請二倍補償金,是公司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事實存在。
需要注意的是你是否還在公司上班?
勞動合同期滿后,員工仍在公司上班,超過一個月雙方仍未續(xù)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可以依照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為由申請支付二倍的工資。員工需要舉證證明自已,勞動合同期滿后,公司沒有續(xù)簽勞動合同,問題還沒有解決,你還在上班,必取得上班的考勤記錄或打卡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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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沒有續(xù)簽,繼續(xù)工作了半年,現被公司辭退的,勞動者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5個月未續(xù)簽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差額。如果用人單位是違法解除,還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標準為每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合同沒到期被單位協(xié)議離職,該怎么補償
與單位協(xié)議補償,如果說你們雙方可以達成一致的話,那么是可以就補償的金額協(xié)商的。一般情況下,法定的標準是根據工作年限,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計算,不滿半年按照半年計算。但如果你的工資超過了當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資的三倍,則補償標準就是根據上一年度社平工資的三倍,最多補償12個月。
因為你的合同沒有到期,又是與單位協(xié)商的,那么你需要考慮周全,如果單位不能給你想要的補償,你繼續(xù)留在單位上班,會有什么樣的待遇。單位與你解除勞動合同,最好的可能就是與你協(xié)商達成一致,否則單位的解除是存在違法解除的風險的。因此,補償可以在法定標準之上浮動一點也是沒問題的。當然,最重要的是不要被單位給套路了,弄到最后什么都沒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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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到期,不想干了我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獲得賠償嗎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師事務所商事金融團隊律師,關于您提出的問題,根據您提供的案件信息,提出以下建議,僅供參考。
勞動雙方通過簽訂勞動合同確定了勞動關系,其中約定了勞動合同期限以及勞務雙方的各項權利和義務,不僅僅約束了用人單位,也對勞動者的辭職等行為進行了限制,未到勞動合同的期限,勞動者也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如果用人單位無以上的過錯的,且勞動者沒有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而私自離職,也未辦理離職手續(xù)的,因勞動者的突然離職導致用人單位的生產或者經營受到影響的,勞動者要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
以上是我對您的提問的建議,僅供參考,祝您一切順利!
到了退休年齡但合同沒到期,工廠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為什么
到了退休年齡,但合同沒有到期,工廠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按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勞動者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你作為已經50歲的女職工,無論勞動合同是否到期,勞動合同都可以終止,終止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按照我國有關退休年齡的規(guī)定,男職工的退休年齡為60周歲,女職工的退休年齡為50周歲,你作為50歲的女職工,如果養(yǎng)老保險繳費年限達到了15年,是可以按照社保法的規(guī)定辦理退休手續(xù);如果雖然你已經50周歲,即使養(yǎng)老保險繳費沒有達到15年無法辦理退休,但是如果工廠根據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來終止勞動合同也是合法的。
50歲的女性,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終止勞動合同需要繼續(xù)使用的,可采用先終止勞動合同,然后在按照相關的規(guī)定,與勞動者簽訂勞務協(xié)議。由于勞務協(xié)議不具有勞動合同所主張的權利,也無法辦理社保關系。由于不能辦理社保也就無法為勞動者辦理工傷保險,很多用人單位都是采用購買商業(yè)保險的意外傷害保險,這樣如果勞動者在工作時間遇到工傷等意外事故,可以減輕用人單位的經濟壓力,由保險公司按照意外傷害保險的規(guī)定來支付相關的費用。所以對于聘用已經超過退休年齡的人員或是退休人員返聘,用人單位或者是勞動者都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
總之,50歲的女職工,由于已經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無論養(yǎng)老保險是否達到15年,用人單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是不承擔經濟補償責任的。
關于合同未到期退回補償標準到此分享完畢,希望能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