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2018吉林占地補償標準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2021吉林省土地征收補償新標準的知識,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本文目錄
吉林市,占地補償標準
答:吉林市占地補償標準:
城鎮(zhèn)及其郊區(qū)的菜田、工礦區(qū)的菜田、精養(yǎng)魚塘為該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九至十倍。
水田、園地和本條第(一)項規(guī)定以外的菜田,為該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八至九倍。
旱田、人工草場,為該地被征收前三年均年產值的六至八倍。
林地、葦塘和人工草場以外的草地、精養(yǎng)魚塘以外的養(yǎng)殖水域,為該地鄰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
其他土地,為該地鄰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至四倍。
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有收益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予以一次性補償。
被征收土地的青苗補償費按一個栽培期產值計算;能如期收獲的不予補償。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經濟林木等,可以移植的,支付移植費用;不能移植的,給予合理補償或者作價收購。
土地征收前,市(州)、縣(市)人民 *** 應當向被征地單位發(fā)出擬征地通知書。擬征地通知書送達后,擬征收土地上新栽種的農作物、樹木和新建的設施,不予補償;沒有按期征地給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損失的,市(州)、縣(市)人民 *** 應當予以補償。
征收城市郊區(qū)菜地的,繳納新菜地開發(fā)建設基金,不繳納耕地開墾費。
新菜地開發(fā)建設基金,主要用于所在城市新菜地開發(fā)建設。
新菜地開發(fā)建設基金的收取標準,按該地被占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計算:長春市、吉林市為十二至十五倍;四平市、遼源市、通化市、白山市、白城市、松原市、延吉市為八至十二倍;其他縣(市)及工礦區(qū)為六至八倍。
2021吉林省土地征收補償新標準
一、吉林省征地補償新標準是什么?
一)土地補償費
土地補償費一般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補助費
1、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shù)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shù),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shù)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shù)量計算。
2、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補償標準
1、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
2、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
3、對于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
4、對于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
5、對于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
四)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準
1、征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jù)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xié)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
2、拆遷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魚塘、養(yǎng)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準,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
3、用地單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它非農業(yè)建設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繳納耕地占用稅。
2020年吉林省修路占地補償標準
一、征地補償
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吉林省農村菜地補償標準
國家征地補償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吉林省合村并居補償標準
搬遷補助費
按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補助40元的標準計發(fā),總額低于一千元的按一千元發(fā)放。除此以外,還將按照每院每月六百元計算臨時安置補助費。
2018吉林占地補償標準和2021吉林省土地征收補償新標準的問題分享結束啦,以上的文章解決了您的問題嗎?歡迎您下次再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