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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擔保人簽字不一定有效:律師為您解讀擔保人簽字的法律效力
- 2、擔保合同如何認定合同追認,怎樣追認才是有效的?
- 3、請律師擔保一個人出來要和律師簽什么協議嗎?
- 4、擔保合同無效有幾種情況,擔保合同無效的情況有哪些?
- 5、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必然無效嗎?
擔保人簽字不一定有效:律師為您解讀擔保人簽字的法律效力
擔保人簽字不一定有效 擔保人的簽字在法律上的有效性是一個復雜的問題,它取決于許多因素。首先,擔保人的簽字必須是自愿的,不能在欺詐、脅迫或誤導的情況下進行。其次,擔保人必須具備簽字的法定能力,例如,他們必須是成年人,并且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擔保人替借款人擔保時只簽字沒摁手印,具有法律效力,因為簽字和按手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能證明如下原因,則擔保無效。無效原因:主體違法:當事人是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保證人資格不合法;法律規(guī)定的其它情況。客體違法:抵押財產是擔保法禁止的;抵押或質押財產是贓物或遺失物。
法律主觀:擔保人一人簽字是否有效,也看債權債務中有幾個擔保人,如果只有一個擔保人,擔保人本人在真實意思表示下簽字是有效的。有多個擔保人的,所有的擔保人必須都簽字。債務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在擔保責任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具體是否需要承擔責任,還需根據相關證據材料來定。
擔保合同如何認定合同追認,怎樣追認才是有效的?
默示追認。默示分為特定行為和默示,追認在運用默示方式時應當以積極的、肯定的行為,即可以通過本人“作為”推定其真實意思,如被代理人不返還行為人已取得的財產,或者行為人未經被代理人授權而出售被代理人的財產而事后被代理人卻接受了所得款。
認定追認擔保合同,需要擔保人明確表示追認或者以行動表示追認。根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規(guī)定,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
法律分析:認定擔保合同的合同追認規(guī)則如下:債權人和債務人擅自減輕債務的,保證人為減輕后的債務提供擔保;擅自加重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部分不擔責;保證人書面向債權人作出保證,債權人無異議的,保證合同就成立。
擔保合同的效力認定方式是:擔保合同如果符合法定生效條件的就有效;符合合同無效情形的就無效;符合效力待定的情形的就效力待定;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是以擔保主合同債權為目的的,如果主合同債權因主合同無效而不存在,則擔保合同也就失去了擔保的對象,因而擔保合同應隨主合同無效而無效。主合同有效,擔保合同無效。
請律師擔保一個人出來要和律師簽什么協議嗎?
1、視情況而定,如果委托代為申請取保候審,律師必須和你簽訂委托代理合同,并加蓋律師事務所的公章。
2、我是律師,就你所述,必須簽訂委托書;不簽律師無法參加訴訟。
3、委托律師代理訴訟,不需要和律師簽委托代理合同,而是需要和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合同會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委托律師辦理訴訟事宜,需要和律師簽署授權委托書。律師代為辦理訴訟事宜,必須向法院提交授權委托書。不簽不合法而且容易引起爭議。
4、請律師打官司需要和律師簽合同嗎 請律師打官司要簽合同。當事人需要與律師事務所訂立委托協議,寫明代理律師和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委托事項、委托權限、委托范圍、支付的律師費用、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內容。
5、那么對于下面這個問題 ,借出方律師是否有和擔保人討論和簽署協議的權利 ?我的回答是 借助方律師是有權利和擔保人討論和簽署協議的權利 ,但是這份協議必須讓借方知道了解 。同時這份協議必須要符合法律規(guī)范 ,不能使用一些違規(guī)手段進行 欺騙借方 。
擔保合同無效有幾種情況,擔保合同無效的情況有哪些?
1、擔保合同無效的情形:擔保的主體不合格。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單位內部機構或內部職能部門擔保無效。公司董事、經理私自所為的擔保無效。欺詐、脅迫、惡意串通造成的擔保合同無效。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擔保的合同無效。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無效。
2、沒有經過國務院批準,國家機關與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無效。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與債權人訂立的保證合同無效。沒有經過法人授權或者超過授權范圍的企業(yè)分支機構、職能部門訂立的保證合同無效。
3、擔保合同無效的情形大致分為五種,第一種是主體無效,第二種是合同形式不當無效,第三種是合同標的物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第四種是欺詐手段簽訂的合同,第五種是超過了擔保期限未履行義務的,在我國《民法典》中也有相關規(guī)定。 擔保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幾種?第一種叫做主體無效。
4、擔保人主體資格不合格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例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y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等不得為擔保人。(2)當事人惡意串通簽訂的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擔保合同,應為無效合同。
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必然無效嗎?
根據《》、《做罩司法解釋》規(guī)定,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必然無效。我國目前還沒有在國內經營業(yè)務中認可獨立擔保,故獨立擔保不能獨立與主合同之外而按有效處理。只要無過錯的,或者擔保人有過錯的,或者主合同不是必然無效或者嚴重違法而無效的,一般不能輕易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
在通常情況下,如果主合同無效,則擔保合同無效。但是,在日常經濟活動中,合同雙方經常在擔保合同中約定效力性獨立條款。若主合同無效導致擔保合同無效,除擔保合同中獨立存在的爭議解決方法仍有效外,其他合同條款均被認定為無效條款。
根據我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主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也無效。因為擔保合同是從屬于主合同的從合同,擔保合同的效力也是從屬于主合同的效力的,主合同無效,從屬于主合同的擔保合同也無效,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所以主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的并非必然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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