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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生產(chǎn)假藥怎么量刑?
銷售生 產(chǎn)假 藥怎么量刑 根據(jù)《 刑法 》第141條和第150條的規(guī)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 罰金 ;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 死刑 ,并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chǎn) 。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guī)定處罰。 概念 生產(chǎn)、銷售假藥罪 (刑法第141條),是指生產(chǎn)、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 犯罪構成 1、本罪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生產(chǎn)、銷售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首先,行為人生產(chǎn)、銷售的必須是假藥。《刑法》141條明確規(guī)定,"本條所稱假藥,是指依照的規(guī)定屬于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 2、行為有人生產(chǎn)、銷售假藥的行為。也就是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某種物品充當合格或特定藥品的行為,都是生產(chǎn)假藥的違法行為。 3、生產(chǎn)、銷售假藥罪的犯罪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自然人中有使用自制的藥品于臨床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犯本罪的,如現(xiàn)在的很多醫(yī)院都設有制劑室,用以生產(chǎn)供本單位使用的藥品,有的醫(yī)療單位由于經(jīng)濟效益的驅(qū)使,違規(guī)生產(chǎn)劣質(zhì)藥品或超范圍生產(chǎn)藥品用于臨床等。還有個別的醫(yī)療單位明知是假藥而違規(guī)銷售,都可構成該罪。 5、該罪的犯罪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生產(chǎn)、銷售假藥的行為會破壞市場經(jīng)濟秩序、會發(fā)生侵害人體健康的危險,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fā)生。 法條及司法解釋 1.刑法條文 第一百四十一條生產(chǎn)、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l二倍以下罰金;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本條所稱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guī)定屬于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 第一百四十九條生產(chǎn)、銷售本節(jié)第一百四十一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所列產(chǎn)品,不構成各該條規(guī)定的犯罪,但是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依照本節(jié)第一百四十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從重情節(jié):生產(chǎn)、銷售本節(jié)第一百四十一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所列產(chǎn)品,構成各該條規(guī)定的犯罪,同時又構成本節(jié)第一百四十條規(guī)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五十條單位犯本節(jié)第一百四十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規(guī)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guī)定處罰。 2.相關法律 《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禁止生產(chǎn)(包括配制,下同)、銷售假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藥: (一)藥品所含成份與國家藥品標準規(guī)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假藥論處: (一)國務院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規(guī)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須批準而未經(jīng)批準生產(chǎn)、進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須檢驗而未經(jīng)檢驗即銷售的; (三)變質(zhì)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須取得批準文號而未取得批準文號的原料藥生產(chǎn)的; (六)所標明的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guī)定范圍的。 不難看出,國家在法律 法規(guī) 上對藥品管理還是極為嚴格的。藥品具有特殊性,它用于預防、治療、管控疾病,更是救人生命的特殊物品,藥品質(zhì)量關乎每一個公民的生命健康。生產(chǎn)、銷售假藥的行為,這是在有損人身健康的基礎上,做出騙取錢財?shù)男袨椋瑖依響獙Υ诵袨閳詻Q把控,從嚴治理。
[img]生產(chǎn)、銷售假藥的量刑是怎樣的
一、生產(chǎn)、銷售假藥的量刑是怎樣的 我國《 刑法 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將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款修改為:“生產(chǎn)、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處 罰金 ;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 死刑 ,并處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chǎn) 。” 根據(jù)《刑法》第150條的規(guī)定,單位犯 生產(chǎn)、銷售假藥罪 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個人犯生產(chǎn)、銷售假藥罪的法定刑處罰。 二、怎么認定生產(chǎn)、銷售假藥罪 1、劃清生產(chǎn)、銷售假藥罪與生產(chǎn)、銷售偽劣商品類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 對于同時構成生產(chǎn)、銷售假藥罪和 生產(chǎn)、銷售偽劣產(chǎn)品罪 的,根據(jù)《刑法》第149條第2款規(guī)定的精神,應按處罰較重的生產(chǎn)、銷售假藥罪定罪處罰。這符合前述法條競合的適用原則。(2)生產(chǎn)、銷售假藥罪與 生產(chǎn)、銷售劣藥罪 的區(qū)別界限:①犯罪對象不同:一個是假藥,一個是劣藥。②犯罪形態(tài)不同:生產(chǎn)、銷售假藥罪是行為犯,而生產(chǎn)、銷售劣藥罪是實害犯,即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方構成犯罪。 2、劃清生產(chǎn)、銷售假藥罪與一般違法行為的界限 構成生產(chǎn)、銷售假藥罪的關鍵是生產(chǎn)、銷售假藥的行為是否足以產(chǎn)生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結果。實踐中對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判斷,一般來說應依賴于對假藥這種物質(zhì)和他人使用假藥的可能性的事實判斷。例如。對假藥的成分、性質(zhì)、效用的醫(yī)學鑒定以及對他人使用假藥的可能性的推斷。對于雖屬假藥,但對人體健康不一定產(chǎn)生嚴重危害的情況,需進行具體鑒定,若藥品本身不危害人體健康的,當然不能認定為構成本罪;若藥品本身可能會對人體健康產(chǎn)生嚴重危害的,當然應認定為生產(chǎn)、銷售假藥罪。 對于生產(chǎn)、銷售假藥的行為,其實也是要求滿足了規(guī)定的 立案 標準之后,那么才會被認定構成犯罪,不然的話可能也只會當做一般的違法行為,給予相應的處罰,而不會是刑事方面的處罰。另外在對生產(chǎn)、銷售假藥罪進行認定的時候,也要考慮到與 生產(chǎn)、銷售偽劣商品罪 的區(qū)別才行。
銷售假藥金額量刑標準
法律解析:
涉嫌 銷售假藥罪 ,應當按照數(shù)額定罪量刑。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guī)定:生產(chǎn)、銷售假藥的,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本條所稱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guī)定屬于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生產(chǎn)、 銷售偽劣商品 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guī)定:經(jīng)省級以上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設置或者確定的藥品檢驗機構鑒定,生產(chǎn)、銷售的假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guī)定的“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 含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zhì)的; 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貽誤診治的; 所標明的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guī)定范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的; 缺乏所標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產(chǎn)、銷售的假藥被使用后,造成輕傷、重傷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應認定為“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生產(chǎn)、銷售的假藥被使用后,致人嚴重殘疾,三人以仁重傷、十人以上輕傷或者造成其他特別嚴重后果的,應認定為“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 第九條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實施生產(chǎn)、銷售偽劣商品犯罪,而為其提供貸款、資金、賬號、發(fā)票、證明、許可證件,或者提供生產(chǎn)、經(jīng)營場所或者運輸、倉儲、保管、郵寄等便利條件,或者提供制假生產(chǎn)技術的,以生產(chǎn)、銷售偽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論處。
法律依據(jù):
生產(chǎn)、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1.生產(chǎn)、銷售假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guī)定的“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一)造成輕傷或者重傷的; (二)造成輕度殘疾或者中度殘疾的; (三)造成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或者嚴重功能障礙的; (四)其他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 2.生產(chǎn)、銷售假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guī)定的“其他嚴重情節(jié)”: (一)造成較大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的; (二)生產(chǎn)、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 (三)生產(chǎn)、銷售金額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并具有本解釋第一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 (四)根據(jù)生產(chǎn)、銷售的時間、數(shù)量、假藥種類等,應當認定為情節(jié)嚴重的。 3.生產(chǎn)、銷售假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guī)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 (一)致人重度殘疾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重傷、中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造成五人以上輕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造成十人以上輕傷的; (五)造成重大、特別重大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的; (六)生產(chǎn)、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的; (七)生產(chǎn)、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并具有本解釋第一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 (八)根據(jù)生產(chǎn)、銷售的時間、數(shù)量、假藥種類等,應當認定為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
制造假藥怎么判刑
制造銷售假藥罪新法律規(guī)定的判刑標準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最重的判刑標準是死刑。
【法律分析】
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處罰。單位構成此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guī)定處罰。對生產(chǎn)假藥的處罰是生產(chǎn)、銷售假藥的,沒收違法生產(chǎn)、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chǎn)、銷售藥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并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整頓;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藥品生產(chǎn)許可證、藥品經(jīng)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藥品,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diào)節(jié)人的生理機能并規(guī)定有適應證、用法和用量的物質(zhì)。一般情況下,藥品應該是保命的期盼,但是經(jīng)過某些利益熏心的犯罪分子,有些藥品已經(jīng)成為催命符。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五、 將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修改為:“生產(chǎn)、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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