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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選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識內容
1、A、法所反映的統(tǒng)治階級意志的內容最終是由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所以,法所體現(xiàn)的公平、正義,歸根到底要符合一定社會的物質生產(chǎn)方式,不可能永恒不變。
2、、如果您成為被告,又因經(jīng)濟困難沒有委托律師,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您提供法律幫助。
3、生活中的法律手抄報內容如下:誰都不應凌駕于法律之上,誰也都不應該受法律的欺凌,當我們 要求人們遵守法律時,無需征得他們的同意。——【美國西奧多·羅斯福《西奧多·羅斯福總統(tǒng)演說集》。
4、公民在贍養(yǎng)、工傷、刑事訴訟、請求國家賠償和請求依法發(fā)給撫恤金等方面需要獲得律師幫助,困年法人需要法律服務,但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的,可以按照國家規(guī)定獲得援助。
5、生活中要具備下列法律常識:如果上下班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有權向所在單位要求享受工傷待遇,包括下班時順道買菜的情況。
司法考試刑事訴訟法知識點:回避決定的復議
1、法律分析:復議。指司法機關根據(jù)有關機關和當事人提出的申請或要求,對已作出的決定重新予以考慮,或重新審查處理。復核。法院判處死刑案件的特定司法程序。在我國指高級人民法院對于判處死刑的案件做再一次的審核。
2、法律分析:受理案件的上一級人民法院。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請回避被駁回的,可以在接到?jīng)Q定時向法官申請復議一次。不屬于《刑事訴訟法》 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九條 情形的回避申請,由法庭當庭駁回,并不得申請復議。
3、對偵查人員的回避作出決定前,偵查人員不能停止對案件的偵查。 對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請復議一次。 第三十一條 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的規(guī)定也適用于書記員、翻譯人員和鑒定人。
4、建議從根本上找點原因,比如說理由成立,那是不是沒有證據(jù),那就想辦法找支持你回避申請的證據(jù)。
法律知識:如果被傳喚,會通知家屬嗎
1、法律分析:傳喚期間必須通知家屬,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jīng)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jīng)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注明。
2、且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傳喚的原因和處所通知被傳喚人家屬。
3、法律分析:公安機關會通知被傳喚人的家屬,公安機關會將傳喚的原因和處所通知家屬。
4、法律分析:是的,有法律要求的,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jù)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
5、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jù)告知被傳喚人,并通知其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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