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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不適用簡易程序的情形
不適用簡易程序的情形有: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認罪或者對適用簡易程序有異議的;其他不宜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
被告人是盲、聾、啞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認罪或者對適用簡易程序有異議的;辯護人作無罪辯護的;被告人認罪但經審查認為可能不構成犯罪的;不宜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其他情形。
依法應當適用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業(yè)法人破產還債程序的案件屬于非訴訟案件,而適用簡易程序只能審理訴訟案件,因此,不得適用簡易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簡易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有重大社會影響的;(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認罪或者對適用簡易程序有異議的;(四)其他不宜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
【答案】:B 《刑事訴訟法》第215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簡易程序:……(2)有重大社會影響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認罪或者對適用簡易程序有異議的……。
不適用簡易程序的情形有:(一)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有重大社會影響的;(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認罪或者對適用簡易程序有異議的;(四)其他不宜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
刑事案件多久到法院
案件從檢察院到法院一般需要一個月時間。《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第二百零二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刑事案件從檢察院到法院一般要一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刑事案件從立案到開庭通常是一個月。如果案情復雜,需要被告舉證,可以適當延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無需舉證的簡易程序會在一個月內開庭,需要舉證的普通程序在三個月內開庭。 刑事案件立案到開庭一般多久 (一)、通常在一個月內開庭,如果走普通程序的審理期為兩個月,至遲不超過三個月。
犯罪嫌疑人從被批捕到法院判決需要的時間為:刑事案件批捕以后到法院判決應當有五個月左右的時間。【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案件到檢察院多久到法院開庭案件到檢察院3個月內到法院開庭。到檢察院一般會在三個月內開庭。檢察院批準逮捕后,一般會在3個月內起訴到法院開庭審理。案情復雜延長的,就有可能延長時間,但最多不應該超過12個月。
刑事案件從立案到法院開庭的時間可能會在幾個月到一年以上不等,具體時間取決于案件的具體情況。刑事案件的立案條件包括以下三個方面:存在犯罪事實:這是立案的首要條件。必須有客觀存在的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為,且這種行為必須符合刑法的規(guī)定,構成犯罪。這包括已經實施、正在實施或預備實施的犯罪行為。
哪些情況適用速裁程序
1、速裁程序適用的條件有,罪犯者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且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也是比較充分,并且當事人也同意使用速裁程序,那么就可以適用,從而由審判員一人進行獨審。
2、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適用速裁程序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的;當事人對案件適用法律沒有爭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人民檢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
3、法律分析:速裁程序的適用條件主要包括,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無意義的、當事人對案件及量刑無意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適用速裁程序。
4、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適用速裁程序;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并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適用速裁程序。
5、以下情況下可以適用速裁程序: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情節(jié)較輕。被告人主動認罪認罰,并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適用速裁程序時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什么是刑事速裁什么是刑事速裁程序
所謂刑事速裁程序,即對事實清楚、被告人認罪認罰、依法可能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盜竊、危險駕駛等案件,由法官獨任審判,庭前無需訊問被告人,開庭通知無需提前3日送達。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是刑事訴訟的“快車道”。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是人民法院宣布開庭審理,然后不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之后聽取辯護人意見之后作出判決。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一般不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但在判決宣告前應當聽取辯護人的意見和被告人的最后陳述意見。
刑事速裁程序是一種針對輕微刑事案件的快審快結程序。以下是關于刑事速裁程序的 定義與特點:刑事速裁程序是針對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的輕微刑事案件,采用簡化審理流程、提高審判效率的一種程序。其主要特點包括簡化審理流程、縮短辦案周期、注重當事人意愿等。
法律分析:刑事速裁程序,是指基層人民法院審理的可能判處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如果事實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且民事賠償問題已經解決的案件,在被告人同意的前提下,所適用的比簡易程序更為簡化的審判程序。
刑事速裁程序是刑事案件中一類特殊適用的訴訟程序,是以提升訴訟效率為目標,具有兼顧公正與效率,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功能,可以有效縮短辦案周期,提升辦案效率,同時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使有限的司法資源得到了合理利用。
刑事速裁程序的概念內容包括什么?
1、所謂刑事速裁程序,即對事實清楚、被告人認罪認罰、依法可能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盜竊、危險駕駛等案件,由法官獨任審判,庭前無需訊問被告人,開庭通知無需提前3日送達。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是刑事訴訟的“快車道”。
2、刑事速裁程序概念內容包括:對于認罪認罰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案件可以適用。對于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認罪認罰案件,可以適用速裁程序審理,進一步擴大了速裁程序的案件適用范圍。
3、刑事速裁程序的概念內容包括:對認罪認罰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案件可以適用。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不受《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送達期限的限制,一般不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但在判決宣告前應當聽取辯護人的意見和被告人的最后陳述意見。
4、刑事速裁程序是與刑事訴訟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區(qū)別開來的一種特殊辦案程序,指的是對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當事人對適用法律沒有爭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人民檢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議,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而后適用的辦案程序。
刑事速裁程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刑事速裁程序刑事訴訟如何縮短流程,是指基層人民法院審理的可能判處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刑事訴訟如何縮短流程,如果事實情楚、證據確實充分刑事訴訟如何縮短流程,被告人認罪認罰且民事賠償問題已經解決的案件刑事訴訟如何縮短流程,在被告人同意的前提下,所適用的比簡易程序更為簡化的審判程序。
刑事速裁程序是一種針對輕微刑事案件的快審快結程序。以下是關于刑事速裁程序的 定義與特點:刑事速裁程序是針對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的輕微刑事案件,采用簡化審理流程、提高審判效率的一種程序。其主要特點包括簡化審理流程、縮短辦案周期、注重當事人意愿等。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是人民法院宣布開庭審理,然后不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之后聽取辯護人意見之后作出判決。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一般不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但在判決宣告前應當聽取辯護人的意見和被告人的最后陳述意見。
刑事速裁程序是與刑事訴訟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區(qū)別開來的一種特殊辦案程序,指的是對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當事人對適用法律沒有爭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人民檢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議,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而后適用的辦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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