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謝邀請,今天來為大家分享一下深圳裁員的補償標準的問題,以及和辭退賠償標準n+1有上限嗎?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還不太明白的話,也沒有關系,因為接下來將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解決大家的問題,下面就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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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國民技術公司怎樣?
公司業(yè)績自10年上市以來連續(xù)下滑,利潤靠國家項目申報的補助+超募資金利息支撐。上個月剛發(fā)的12年年終獎,70%的員工只有半個月的工資。13年初取消了過節(jié)費、員工活動經費、旅游經費等等福利,全員縮減了年休假,據了解近期將會公布15%的裁員計劃,估計和中興通訊一樣首先從應屆生開刀。
辭退賠償標準n+1有上限嗎?
沒有上限的。賠償標準n+1是勞動法規(guī)定的最起碼的要求。如果達不到這個要求就是違法行為。但是有些企業(yè)也會給予辭退補償要比這個多。也是可以的。這些是沒有上限的。只要企業(yè)認為自己需要給予高的補償金,是完全可以的。法律沒有規(guī)定企業(yè)的辭退補償金不能高于法定標準的多少。
深圳工廠辭退員工買斷工齡補償金要分期六個月合法嗎?
現(xiàn)如今買斷工齡,實際上就是解除勞動關系,然后要給補償金,原則上是一次性支付的,但如果公司說這個經濟補償要分期6個月來支付,到底是否合法呢?
其實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角度,分為按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和協(xié)商一致進行兩種情況。
如果是協(xié)商一致,那肯定就是合法的!協(xié)商一致就代表雙方都同意,并且會簽字確認,這沒什么好說的。
但現(xiàn)實狀況是,有時候很多員工“被迫”協(xié)商一致的,也就說,員工沒得選,只能選擇公司提出的方案。不過從證據角度,只會現(xiàn)實是協(xié)商一致,員工基本很難證明是被公司強迫的。
因此對于這種情況,只能慎用自己的簽字權,如果簽字了就不要糾結了。
那么如何判斷能不能接受分期6個月呢?
重點就是這家工廠的狀況,如果這家工廠還有訂單,還會繼續(xù)經營,只是業(yè)績下滑造成的裁員,那么也能接受分期6個月,畢竟公司還在經營,那就不怕。
如果這家公司已經離倒閉不遠了,很可能把員工處理完后就會注銷公司,那么這種情況,堅決不能接受分期支付,必須要一次性支付。
如果這家公司把員工辭退后,會注銷公司,然后另外注冊一家公司繼續(xù)經營,這種情況下,也不能接受分期,否則自己會很麻煩。
如果從法律角度,員工不接受,公司就不能強行分期支付!因為肯定是公司主動提出分期6個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方案,因此員工有權拒絕這個方案。但是如果拒絕了,就要做好耗費時間精力和勞動仲裁的準備。
正是因為有這種落差,大部分員工都會同意公司分期6個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方案,可能會有少部分員工會堅持去勞動仲裁。
但對未來預期的不確定性,還是很難去選擇。因為如果你通過勞動仲裁,快一點的話,可能也要花3-6個月時間,如果慢一點的就說不準。假設公司真的在6個月內支付完經濟補償金,那么對于勞動仲裁的人來說,就得不償失了。
這對員工來說就是一場博弈,要考慮的不是合不合法的問題,而是如何選擇、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分期支付的方案。
文章分享結束,深圳裁員的補償標準和辭退賠償標準n+1有上限嗎?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嗎?歡迎再次光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