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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傷賠償價格表(浙江工傷賠償程序)

adminllh民商法2025年06月04日 02:13:17550

浙江省工傷賠償價格表(浙江工傷賠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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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2019年浙江省工傷認定賠償標準,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全文】

 國務院修改后的《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為進一步做好《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妥善銜接《條例》修改前后的相關政策規(guī)定,切實維護廣大職工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結合本省實際,經省 *** 同意。

一、適用范圍。我省境內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條例》規(guī)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以下簡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其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待遇等具體事項按《條例》及相關配套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二、統(tǒng)籌層次。各地要積極推進工傷保險市級統(tǒng)籌工作,統(tǒng)一參保對象和范圍、統(tǒng)一費率政策、統(tǒng)一基金管理、統(tǒng)一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辦法、統(tǒng)一待遇政策、統(tǒng)一經辦流程和信息系統(tǒng),建立工傷保險調劑金制度,必須在2011年年底前實行工傷保險市級統(tǒng)籌。

電力、鐵路、電信、郵政、金融、石油、交通、民航等行業(yè)的用人單位參加省本級工傷保險。在杭中央部屬、省屬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參加省本級工傷保險;其他中央部屬、省屬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以及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參加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工傷保險。

三、儲備金制度。各統(tǒng)籌地要建立工傷保險儲備金制度,提高工傷保險基金抗風險能力。各統(tǒng)籌地從每月工傷保險基金收入中按5%的比例提取作為儲備金,儲備金歷年滾存總額達到當年工傷保險基金應征總額的30%時不再提取儲備金。各統(tǒng)籌地發(fā)生重大、特大事故,當年工傷保險基金入不敷出,累計結余不足支付時,應當動用儲備金。工傷保險儲備金應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四、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工傷待遇處理辦法。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已經參加工傷保險或者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工傷發(fā)生時尚未參加工傷保險但已納入工傷保險統(tǒng)籌管理的,應當按月享受工傷待遇;未參加工傷保險且未納入工傷保險統(tǒng)籌管理的,可以按月享受工傷待遇,也可以要求一次性領取工傷待遇。

五、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工傷待遇處理辦法。五級、六級工傷職工,經本人書面要求,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含輔助器具費,下同),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七級至十級工傷職工,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書面要求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標準為:五級30個月,六級25個月,七級10個月,八級7個月,九級4個月,十級2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標準為:五級30個月,六級25個月,七級10個月,八級7個月,九級4個月,十級2個月。

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按勞動關系(勞動、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fā)。2011年1月1日前按工傷保險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完成工傷認定、2011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已經依法參加基本養(yǎng)老保險的工傷職工距按月享受基本養(yǎng)老金年齡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全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每滿一周年遞減20%;工傷職工辦理退休手續(xù)且按月享受基本養(yǎng)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六、因工死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待遇處理辦法。職工因工死亡時已經參加工傷保險或者職工因工死亡時尚未參加工傷保險但其供養(yǎng)親屬已納入工傷保險統(tǒng)籌管理的,其供養(yǎng)親屬應當按月領取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職工因工死亡時未享受工傷保險且其供養(yǎng)親屬未納入工傷保險統(tǒng)籌管理的,其供養(yǎng)親屬可以按月領取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也可以要求一次性領取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

一次性領取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計算辦法:因工死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不滿18周歲的,計算到18周歲;其他供養(yǎng)親屬計算20周年,但55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0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一次性領取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計算基數為職工因工死亡時初次確定的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標準。

職工因工死亡時未參加工傷保險且其供養(yǎng)親屬未納入工傷保險統(tǒng)籌管理的,其供養(yǎng)親屬可以在原來按月領取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情況下,要求一次性領取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其一次性領取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額度為一次性領取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總額扣除已經領取的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余額。

七、因第三人侵權認定為工傷的待遇處理辦法。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傷害的情形下,職工因勞動關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人身損害,同時構成工傷的,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如職工獲得侵權賠償,其享受待遇的相對應項目中應當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項費用:醫(yī)療費,殘疾輔助器具費,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發(fā)生的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

八、伙食補助費和交通、食宿費標準。職工住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標準原則上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35%確定。經醫(y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tǒng)籌地以外就醫(y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原則上參照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tǒng)籌地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規(guī)定執(zhí)行。上述待遇的具體標準由統(tǒng)籌地區(qū)人民 *** 規(guī)定。

九、相關待遇調整。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享受的傷殘津貼的調整辦法,參照職工基本養(yǎng)老金調整辦法執(zhí)行。五級、六級工傷職工不能被安排工作由用人單位按月發(fā)給傷殘津貼的,其傷殘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不低于本單位職工平均工資增幅的水平同步進行調整;用人單位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下降的不作調整。

生活護理費自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發(fā)布次月起調整。

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由省人力社保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提出調整方案,報浙江省 *** 批準后執(zhí)行。

2020浙江工傷賠償標準是怎樣的呢?

一到四級傷殘待遇規(guī)范一次性傷殘貼補金

1、一級傷殘貼補金=自己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貼補金=自己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貼補金=自己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貼補金=自己工資×21個月

按月享用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1、一級傷殘津貼=自己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自己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自己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自己工資×75%

(注:傷殘津貼理論數額低于外地最低工資規(guī)范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二、五級、六級傷殘待遇規(guī)范一次性傷殘貼補金

1、五級傷殘貼補金=自己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貼補金=自己工資×16個月

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自己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自己工資×60%

(注: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根據月發(fā)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理論數額低于外地最低工資規(guī)范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三、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規(guī)范一次性傷殘貼補金

1、七級傷殘=自己工資×13個月

2、八級傷殘=自己工資×11個月

3、九級傷殘=自己工資×9個月

4、十級傷殘=自己工資×7個月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是職工自己提出取消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貼補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貼補金。

工傷索賠的抵償項目有之下幾種現(xiàn)象:

1、形成一般挫傷(未到達殘疾)的抵償

醫(yī)療費、傷者住院一段時間的伙食貼補費、生存護理費、工傷一段時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形成傷殘的抵償

醫(yī)療費、傷者住院一段時間的伙食貼補費、生存護理費、工傷一段時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佐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貼補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貼補金、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貼補金。

3、形成死亡的抵償

喪葬貼補金、一次性傷亡貼補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

【法律依據】

《2021年浙江省工傷賠償計算方式》:

第一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xié)議的醫(yī)療機構就醫(y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y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guī)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y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tǒng)籌地區(qū)以外就醫(y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tǒng)籌地區(qū)人民 *** 規(guī)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fā)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y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xié)議的醫(y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guī)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021年浙江省工傷賠償計算方式》第二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后發(fā)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支付工傷職工治療工傷的醫(yī)療費用。

《2021年浙江省工傷賠償計算方式》第三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yè)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021年浙江省工傷賠償計算方式》第四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y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fā)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xù)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021年浙江省工傷賠償計算方式》第五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2021年浙江省工傷賠償計算方式》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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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傷賠償條例

法律:《 社會保險法 》; 行政 法規(guī) :《 工傷保險條例 》; 規(guī)章:各省、直轄市實施 工傷保險 辦法;各省 農民工工傷 保險實施暫行辦法或通知等。 具體賠償項目、標準 (一)浙江省工傷保險 醫(yī)療費 1、要求:治療 工傷 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3款。 3、備注: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xié)議的醫(yī)療機構治療。 (二)浙江省工傷保險住院伙食補助費 1、標準:由各工傷保險統(tǒng)籌地區(qū)人民 *** 規(guī)定。 2、要求:住院期間。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工傷賠償要走哪些程序

在實踐中,勞動者在工作中受傷,經勞動仲裁委員會認定成工傷,然后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確定工傷傷殘等級的,可以得到相應的賠償。具體的工傷賠償程序如下:

1、確認勞動關系的程序

大部分工傷案件都存在勞動關系不明確的問題,由于勞動關系是進行工傷認定的必備要件,在勞動關系不能得到證明的情況下,工傷案件的其他程序也就無從談起。因此在勞動關系不明確的情況下,進行勞動關系的確認也就成為第一步要走的程序。

通常情況下,是通過勞動仲裁委員會或是人民法院(如果法院受理,并且以勞動爭議為由駁回訴請)來確認。

2、工傷認定程序。

發(fā)生工傷事故后,用人單位不在30天內提起工傷認定,那勞動者只能是在工傷事故發(fā)生后的一年內,向有管轄權的工傷認定委員會提起工傷認定了。勞動者提出工傷認定后,工傷認定委員會有權根據勞動者提供的材料而決定是否予以受理。在工傷認定委員會受理后,其應當在60日內做出工傷認定。假如做出了予以認定為工傷的決定,那就已通過工傷賠償案件中最重要的一步;如果沒有予以認定,也不要灰心,還有機會。要記住,從送達的第二天算起,可以向工傷認定委員會所在人民 *** 或是其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3、停工留薪期。

《工傷保險條例》在33條,對停工留薪期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停工留薪期是指工傷職工停止工作接受治療并享受相應工傷保險待遇的期限。停工留薪期含不穩(wěn)定期和恢復期。就嚴格意義而言,停工留薪期并不算是一個法律上所稱的程序。但由于其在某些情況下會耗時很長,并且在停工留薪期內不能進行下一步的程序,所以在此也就以一個程序來寫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月,但可以對停工留薪期的長短進行鑒定。由于不同的事故傷害其停工留薪不一樣,所以應根據個案來確定其期限的長短。

勞動能力鑒定。當勞動者的停工留薪期一過(也有在工傷認定的過程中,勞動者的停工留薪期就有已過去的可能),就可以稍微高興的拿著工傷認定書,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了,記住要準備好進行鑒定申請的材料哦。勞動能力鑒

定委員會受理后,應當在60日內作出鑒定結論,情況復雜的,最多可延長30日。在鑒定結論做出之后,單位或者勞動者對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鑒定結論后15日內向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該再次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似乎勞動能力鑒定做完,就可以商談保險待遇了。

4、勞動仲裁程序。

認定為工傷了,而且也拿到了勞動能力鑒定書。這個時候,即使用人單位不主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而進入勞動仲裁程序,那也穩(wěn)操勝券了,單位只有賠錢的份了。這樣想沒什么錯,只是工傷職工必須注意了,必須在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后60日內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待遇。勞動仲裁其實就是一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討價還價的過程。但想走到這個程序,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之前還應該有許多路要走。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后,應當在組成仲裁庭后60日內作出仲裁裁決。若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起訴到法院,于是案件又進入到工傷賠償的訴訟程序。

5、行政復議程序。

勞動者不知費了多少的心血,才把工傷認定決定書拿到手,但用人單位在這樣的情況下才不會束手待斃,于是用人單位又開啟了行政復議這個程序。在工傷認定決定書做出之后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60日內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工傷認定復議機關在收到申請書后,應當在兩個月內作出復議決定。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假如案件已經走到了勞動仲裁的程序,而用人單位又提起了行政復議,那么在司法實踐中,勞動仲裁委員會中止案件的審理,而待行政復議或之后可能發(fā)生的行政訴訟案件結束,然后依案件結果決定案件是否繼續(xù)審理。而本案就是進入了這樣的一種狀態(tài),向前走不了,甚至還有可能面對重回原點的風險。

6、工傷行政訴訟程序。

對于本案雙方利益沖突太大,無論行政復議的結果如何,均會有一方提起行政訴訟。同時,若責令重新做出工傷認定,則可能出現(xiàn)程序循環(huán)的可能。如果這樣,對于當事人而言則太殘忍了。對行政復議結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后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判決撤銷復議結論或者工傷認定結論,或者判決勞動行政部門重新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一審的審判期限為3個月。按照法律規(guī)定法院不能直接判決構成工傷或者不構成工傷,而只能維持復議決定及工傷認定結論,或者撤銷復議決定及工傷認定結論,并責令勞動部門重新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并且對一審判決不服,可以在15日內提起上訴。

二審的判決結果,可能有三種情況:維持屬于工傷的認定結論;維持不屬于工傷的認定結論;撤銷屬于工傷或者不屬于工傷的認定結論,并責令勞動部門重新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上述第一種情形,下一步進入或繼續(xù)工傷賠償的勞動爭議程序;上述第二種情形,職工的工傷 *** 程序結束;第三種情形,案子將再次進入由勞動行政部門重新作出工傷認定的程序,則可能會出現(xiàn)程序的又一個循環(huán),因為對重新做出的工傷認定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但有一點可以確信,若復議機關維持了工傷認定的結論,用人單位想在行主政訴訟中推翻該結論,難度很大。因此,當走到行政復議這一步的時候,做為律師要提請當事人注意,并且認真對待,絕不可以掉以輕心,否則之前的工作很可能會成為無用功。

7、工傷賠償的民事訴訟。

假使本案一切順利,并由勞動部門做出了,由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的勞動仲裁。若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而又在15日內起訴到法院。于是案件又進入到了工傷賠償的訴訟程序。一審的審判期限為6個月。在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的,又在15日內向二審法院上訴,二審的審判期限為3個月。二審的結果可能維持一審的判決或者直接改判,也可能是發(fā)回一審法院重審,而對重審后的判決不服,還可以再次提起上訴。二審判決的結果可能是支持或者部分支持職工的訴訟請求,也可能是駁回了職工的訴訟請求。如果二審法院的判決駁回了職工的訴訟請求,那么職工的工傷賠償程序結束。

8、執(zhí)行程序。

在勞動部門和主辦本案的經辦人溝通過程中,經辦人說過這樣一句話,大致意思是工傷案件很麻煩,也很復雜,即使給做出了工傷認定的結論,并且順利走完了所有程序,難道就能拿到錢,當然經辦人員說的不僅是指執(zhí)行問題,但也至少說明了,常聽說的執(zhí)行難。根據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申請執(zhí)行的期間為2年,并且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zhí)行書之日起超過6個月未執(zhí)行的,申請執(zhí)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zhí)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zhí)行或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zhí)行。

綜上所述,盡管上述的申請工傷賠償的程序很麻煩,但勞動者只要跟足程序,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工傷申請的話,提供的材料也合乎理據,那么勞動仲裁委員會也會根據工商的嚴重程度很快出到相應的工傷報告,這樣勞動者就可以申請到合理的工傷賠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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