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疫情期間案件上訴期如何計算
1、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fā)布的通知疫情期間民事訴訟規(guī)定,春節(jié)假期延長至2月2日。因此疫情期間民事訴訟規(guī)定,若上訴期最后一日在2020年1月24日至2月2日期間疫情期間民事訴訟規(guī)定,則以上訴期間屆滿日為2月3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guī)定,當事人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不服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上訴期15天計算方式為:從收到判決書的次日,也就是第二天開始算起,周末也計算在內疫情期間民事訴訟規(guī)定;如果上訴期的最后一天是節(jié)假日,則可以延后一天;如果延后一天還是節(jié)假日,則延后至工作日的第一天。期間包括法定期間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間。期間以時、日、月、年計算。
3、上訴期限為15天,計算時包括周末和節(jié)假日,即按自然日計算。若上訴期的最后一天遇到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則上訴期限順延至節(jié)假日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上訴期從收到法院判決或裁定書的次日開始計算,如果最后一天不是節(jié)假日,則上訴期限在當天下午法院下班前結束。
4、【法律分析】當事人各自接受裁判的,從各自的起算日開始;必要共同訴訟中的共同訴訟人的上訴期應以最后一個收到裁判的共同訴訟人的上訴期來計算;普通的共同訴訟中的共同訴訟人的上訴期限的計算,與一般訴訟中上訴期限的計算方法相同。按照年、月、日計算期間的,開始的當日不計入,自下一日開始計算。
5、法律分析:上訴期的計算主要涉及起算時間和結束時間兩個問題。關于起算時間,都是“收到法律文書的次日”開始計算,也就是說收到法律文書的當天不計算在內,收到法律文書的次日為第一天。關于結束時間,如果上訴期滿當日恰好是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上訴期滿的日子將順延到收假后的當天。
6、民事上訴期:民事判決十五日,民事裁定十日。刑事上訴期:刑事判決十日,裁定五日。行政上訴期:行政判決十五日,裁定十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 【期間種類和計算】期間包括法定期間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間。期間以時、日、月、年計算。
疫情期間起訴流程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
人民法院開展在線庭審,一般應當在法庭內進行。因疫情防控需要,法官確需在其他場所在線開庭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同意,并保證開庭場所莊重嚴肅、庭審禮儀規(guī)范。
在 訴訟時效期間 的最后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的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 訴訟時效中止 。 因此,因疫情而無法行使請求權的 債權人 可以適用上述規(guī)定,中止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需要準備因不可抗力無法主張權利的相關 證據 ,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6個月內提起 訴訟 。
在網上起訴是不可以的,正規(guī)的起訴流程應該是到當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并且按照需要提交的材料進行遞交,等待法院立案,并由法院通知開庭的時間,進行庭審,庭審之后進行最終的判決。怎么網上起訴欠錢不還?欠錢不還起訴是需要到人民法院立案的,不能在網上起訴。
疫情期間怎么去法院起訴可以郵寄。可以郵寄,可以先與法院立案庭聯系然后再郵寄起訴材料。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代理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可通過線上立案,遠程開庭,電子送達,遠程申訴 *** 等方式辦理訴訟事項。
在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全國大部分法院均支持在線訴訟進行訴訟活動,并對網上開庭作為了出臺了相應的規(guī)范指引并作為法院“為群眾辦實事”的宣傳點。
重大疫情什么情況下可以延期開庭
1、疫情防控期間,因受疫情影響,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延期開庭;法院也可依法決定延期開庭,但需提前告知當事人。承辦法官對受疫情影響的案件,可視情辦理審限中止、延長手續(xù)。 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庭的公告案件,如具備條件的,可采取在線庭審或線下方式按期開庭;如不具備條件的,可視情延期審理。
2、如法官堅持線上開庭不改期,但我方網絡信號在短時間無法恢復,可向法官提出采取電話、微信視頻電話等方式溝通庭審意見。如法官同意改期開庭,事后仍需向法院提交延期開庭申請書,避免法官臨時改變主意,法官認定原告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案件。(二)訴訟對方提出未見證據原件不予質證的處理。
3、然后辦案部門再補充偵查線索2個月送到檢察院審查起訴,一個月之內審查完畢,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這就是97天左右,然后法院一般會在3個月之內審理完畢,這就是187天,半年過去了,這是正常的程序,如果復雜的案件檢察院、法院可以退回或者延期,有的折騰2/3年還沒與個結果,這是最熬人的。
4、能。法院已經認定劉鑫的相關法律責任,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所以江歌曲母親可以得到劉鑫賠償款。
原告因疫情無法舉證怎么辦
1、民事訴訟中的期間包括法定期間和法院指定期間。當事人確因不可抗力原因耽誤期限的,均可向法院申請順延期限,但需注意應最遲在障礙消除后的十日內申請。除此之外,訴訟活動適用有關時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規(guī)定。
2、當事人因疫情無法舉證時,可以向法院申請順延舉證期限。具體處理方式如下:申請順延期限:當事人因疫情無法按時舉證時,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順延舉證期限。申請時間:當事人最遲應在障礙消除后的十日內向法院提出順延期限的申請。
3、綜上所述,面對因疫情無法舉證的挑戰(zhàn),當事人應積極尋求法律途徑,通過向法院申請順延期限并提供充分證明,確保自身權益得到合理保護。同時,遵守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及時提交證據,以支持自己的主張,是確保案件進展和權益實現的關鍵。
4、經審查理由成立的,應當準許,適當延長舉證期限,并通知其他當事人。延長的舉證期限適用于其他當事人。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