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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見完以后家屬可以問些什么問題
1、法律分析:可以問跟案情有關的詳細情節(jié)。律師會見后應當將會見情況、涉嫌罪名、主要犯罪事實告知家屬,但涉及案情秘密的不可以告知。不能告訴案情不代表著可以不告訴委托人案件進展;按照正當程序,案件每進展一步都應當及時告知委托人,例如案件在哪個階段、何時應當進入下一個階段、何時開庭等等。
2、最后,也會處理與嫌疑人個人生活息息相關的事務,例如財產(chǎn)管理、子女撫養(yǎng)等事宜。
3、家屬委托律師后,是對于被羈押人交待的事項,如取回臨時扣押在派出所在衣物、財物等,及時償還信用卡、按揭、車貸等,要及時落實。在法律上,其他的事務應當是由律師具體來做了。但程序如下:首次律師會見后,律師可以根據(jù)了解的情況,有權(quán)利提出取保候?qū)徤暾垺?/p>
刑事案件家屬可以詢問案情嗎
家屬無法直接了解案情,他們不能介入案件進程,獲取信息通常需要通過律師。從案件審查起訴階段開始,辯護律師有權(quán)查閱、摘抄、復制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在獲得法院或檢察院許可后,也可享有同樣的權(quán)利。
不可以,刑事案件家屬沒辦法介入,只能通過律師閱卷。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jīng)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家屬當然有案件進展的知情權(quán)。首先,憲法賦予了每個公民對與自己相關的事情,都擁有知情權(quán)。被害人家屬和被害人具有緊密聯(lián)系的關系,當然擁有知情權(quán)。其次,要搞清被害人家屬的范圍,刑法一般只認近親屬,即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法律分析:偵查期間,犯罪嫌疑人家屬不可以到公安機關了解案情,也不能會見犯罪嫌疑人,但是犯罪嫌疑人的近親屬可以給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律師可以會見當事人,了解罪名和案情。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九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家人涉嫌犯罪被抓,刑事拘留后親屬應該怎么做?
、家人被刑事拘留后,就涉嫌犯罪,家屬可以向辦案機關了解基本的案情,如涉及的犯罪、羈押的地點等;(2)、親屬可以購買一些生活必需品,送達羈押的看守所,交給家人使用;(3)、親屬可以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到看守所會見家人,進一步了解案件情況。
法律分析:如果是從家中被抓走、聽別人告知,親屬應當先搞清辦案單位是哪里,具體辦案人員是誰。親屬應當持身份證或者戶口本趕到辦案單位表明身份關系,等待警方通報初步信息。涉案人員的第一次口供至關重要,刑訊逼供、疲勞突審、超期羈押等違法辦案行為多發(fā)生在這個階段。
法律分析:家人被刑事拘留,家屬應該及時聘請律師,并且申請取保候?qū)彙?首先,應當?shù)谝粫r間向辦案的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了解涉嫌犯罪的事實。 其次,有權(quán)向辦案機關了解羈押的場所。
親屬可以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到看守所會見家人,進一步了解案件情況,提供辯護。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家屬能去法院咨詢案件情況嗎
法律分析:家屬可以去法院咨詢案件的詳細情況,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
法律主觀:可以攜帶身份證去法院查詢案件進展情況。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zhí)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zhí)行的,申請執(zhí)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jīng)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nèi)執(zhí)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zhí)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zhí)行。
能夠。只要當事人能夠聯(lián)系的上法官,法官愿意將情況和你說。如有疑問或有困難可聯(lián)系本律師。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
當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咨詢。分析如下:當事人可以將所有材料帶著到法院立案庭咨詢;也可以直接到立案窗口請求解一般法院會設立導訴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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