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行為的定義
違停行為是指在禁止停車的區(qū)域或者禁止停車的時間段內,未經(jīng)允許停車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條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人不得在下列路段停車
(一)機動車道上;
(二)道路隧道、橋梁、附屬設施、人行天橋、地下通道、過街天橋等交通設施;
(三)禁止臨時停車或者禁止停車的區(qū)域;
(四)其他禁止停車的路段。
違反規(guī)定停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駕駛人立即駛離,并可以對其處以罰款。
蘇州市違停行為的處罰方式
蘇州市公安交警部門對違停行為進行罰款,罰款金額為50-200元不等。
蘇州市公安交警部門可以對違停車輛進行拖移,拖移費用由車主承擔。同時,車主還需要繳納罰款。
蘇州市公安交警部門可以對違停行為進行扣分,扣分數(shù)為1分。
強制接受教育
蘇州市公安交警部門可以對違停行為進行強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違停行為不僅會影響道路交通秩序,還會對其他車輛和行人的安全造成威脅。因此,我們應該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違反規(guī)定停車。如果因為一時疏忽被罰款或扣分,我們應該認真接受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識,以免再次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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