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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和民事仲裁有什么區(qū)別?
提起的前提不同。仲裁的前提是當事人雙方達成仲裁協(xié)議,表明自愿將爭議提交仲裁機關。而民事訴訟不需要雙方協(xié)商,只要一方的起訴符合法定條件法院就會受理。是當事人有權選擇仲裁員。而民事訴訟的審判人員由人民法院決定。仲裁實行一審終局制。當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實再次申請仲裁,也不能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訴、上訴。
解決糾紛的機構性質不同:- 民事訴訟:由法院代表國家介入,當事人無法選擇法官。- 民事仲裁:由民間組織介入,當事人可以選擇仲裁員。 審理及裁決公開與否不同:- 民事訴訟:以公開審判為原則。- 民事仲裁:審理及裁決原則上均不公開。
管轄權取得差異:在民事訴訟中,管轄權的取得是依據(jù)法律或合同的約定,是法定的。而仲裁管轄權源自雙方當事人簽訂的仲裁協(xié)議。 審理方式不同:民事訴訟由法院指定審判庭進行審理,通常開庭審理是公開的,但涉及國家秘密或個人隱私的案件可以不公開。
民事仲裁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發(fā)生特定財產或合同糾紛時,請求事先約定的仲裁機構進行裁決的行為。 民事訴訟則是當事人就相關糾紛向人民法院提交訴訟請求的行為。
民事訴訟與仲裁有區(qū)別嗎
1、程序差異 民事訴訟與仲裁在程序上存在明顯差異。訴訟過程中包含一審、二審和再審等環(huán)節(jié)初級仲裁和民事訴訟,而仲裁則遵循一裁終局制,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實再次申請仲裁,也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再次訴訟或上訴。機構差異 處理糾紛初級仲裁和民事訴訟的機構也有所不同。
2、程序不同 民事訴訟和仲裁在程序上存在顯著差異。訴訟有一審、二審、再審的過程,仲裁則實行一裁終局制,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實再次申請仲裁,也不能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訴、上訴。機構不同 處理糾紛的機構也不同。
3、解決糾紛的機構性質不同:- 民事訴訟:由法院代表國家介入,當事人無法選擇法官。- 民事仲裁:由民間組織介入,當事人可以選擇仲裁員。 審理及裁決公開與否不同:- 民事訴訟:以公開審判為原則。- 民事仲裁:審理及裁決原則上均不公開。
4、仲裁基于協(xié)議管轄,而民事訴訟屬于強制管轄。仲裁以當事人自愿為原則,必須有雙方事前或事后達成的仲裁協(xié)議,仲裁機構才能受理案件初級仲裁和民事訴訟;相比之下,法院訴訟不必得到另一方同意或雙方達成訴訟協(xié)議,單方面起訴即可啟動訴訟程序。
仲裁與民事訴訟的區(qū)別
1、性質不同。仲裁是由仲裁機構即仲裁委員會受理。而審判則由人民法院負責,法院是國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的機關。對案件的管轄不同。仲裁機構對案件的管轄權是基于雙方當事人的授權,沒有仲裁協(xié)議或仲裁協(xié)議無效的案件,仲裁機不能受理。
2、兩者處理糾紛的機構不同。仲裁由當?shù)刂俨梦芾恚浔O(jiān)督機構是中國仲裁協(xié)會;訴訟由法院受理,監(jiān)督機構是檢察院。一旦合同雙方約定選擇仲裁解決合同糾紛,就不能到法院再進行訴訟。仲裁按照自愿原則,訴訟則不以另一方意志為轉移。
3、仲裁基于協(xié)議管轄,而民事訴訟屬于強制管轄。仲裁以當事人自愿為原則,必須有雙方事前或事后達成的仲裁協(xié)議,仲裁機構才能受理案件;相比之下,法院訴訟不必得到另一方同意或雙方達成訴訟協(xié)議,單方面起訴即可啟動訴訟程序。
4、起始條件差異:- 仲裁源于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的仲裁協(xié)議,表明愿意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處理。- 民事訴訟則無需雙方事先協(xié)商,任何一方的合法起訴,只要符合法定的條件,法院即可受理。 選擇權差異:- 在仲裁中,當事人有權選擇仲裁員。- 而在民事訴訟中,審判人員由人民法院指定。
仲裁與民事訴訟的異同
1、法律解析:仲裁與民事訴訟是解決爭議的兩種不同方式。仲裁是基于雙方自愿,通過第三方即仲裁委員會做出裁決來解決爭議。而民事訴訟則是由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參與下,依法審理和解決民事糾紛。二者的主要區(qū)別包括: 啟動條件:仲裁需要雙方當事人達成仲裁協(xié)議,同意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處理。
2、仲裁與民事訴訟在適用范圍上存在顯著差異。仲裁主要適用于民事糾紛,而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通常不通過仲裁解決。 仲裁程序的啟動必須基于雙方當事人的共同意愿。通常,雙方會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仲裁條款,或者在爭議發(fā)生后,通過協(xié)商一致選擇仲裁作為解決糾紛的方式。如果只有一方提起仲裁,仲裁機構不會受理。
3、仲裁基于協(xié)議管轄,而民事訴訟屬于強制管轄。仲裁以當事人自愿為原則,必須有雙方事前或事后達成的仲裁協(xié)議,仲裁機構才能受理案件;相比之下,法院訴訟不必得到另一方同意或雙方達成訴訟協(xié)議,單方面起訴即可啟動訴訟程序。
4、解決糾紛的機構性質不同:- 民事訴訟:由法院代表國家介入,當事人無法選擇法官。- 民事仲裁:由民間組織介入,當事人可以選擇仲裁員。 審理及裁決公開與否不同:- 民事訴訟:以公開審判為原則。- 民事仲裁:審理及裁決原則上均不公開。
5、法律解析: 起始條件差異:- 仲裁源于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的仲裁協(xié)議,表明愿意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處理。- 民事訴訟則無需雙方事先協(xié)商,任何一方的合法起訴,只要符合法定的條件,法院即可受理。 選擇權差異:- 在仲裁中,當事人有權選擇仲裁員。- 而在民事訴訟中,審判人員由人民法院指定。
6、性質不同:訴訟是國家司法程序的一部分,由法院居中審理案件,具有強制力。相比之下,仲裁是基于當事人之間的協(xié)議,由第三方仲裁機構進行調解,更加注重當事人的意愿和私權自治。 受案范圍:仲裁通常只處理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且雙方當事人需自愿提交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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