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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通知書會不會有假的
法律主觀:不一樣。 刑事拘留 通知書和 逮捕 通知書都是屬于告知書,但兩者是不同的,拘留通知書是告知被拘留人家屬當事人被拘留,而逮捕是告知當事人被逮捕。法律客觀:根據(jù)《 刑事訴訟法 》第93條規(guī)定: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 逮捕后,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 羈押 。
刑事拘留通知書上章是先蓋上的,字是后打上的不一定有假。這只是一個工作程序或者習慣委托。只要被刑事拘留的事實存在,符合刑事拘留條件,并且公章是真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有點懷疑,根據(jù)拘留通知書上的編號【威公環(huán)(治)拘通字(2018)144號】;說明這是一張(治安拘留)通知書。但通知書的主要內容中確寫著(刑事拘留)。我們知道 “刑事拘留” 與 “治安拘留” 的性質是不一樣的,公安局的工作人員應該不會搞錯。
可以打安吉縣公安局法制科詢問,拘留通知書應該加蓋有安吉縣公安局公章,如果案件是真實的,拘留需要經(jīng)過安吉縣公安局法制科審批,詢問法制科就可以知道。
很明顯地遇見了騙子,拘留通知書是在警察對你執(zhí)行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時候就出具了,怎么會你在老家收到異地公安機關的拘留信呢,就算是逮捕,也是公安機關來實施抓捕,你好好的在百度上來問,說明你啥事都沒有啊。你不放心的話,可以去你自己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詢問此事,如果是騙子,他們會提醒你。
刑事訴訟法第93條有什么內容
法律依據(jù)刑事訴訟93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逮捕人刑事訴訟93條規(guī)定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逮捕后,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第一款是對公安機關逮捕人必須出示逮捕證的規(guī)定。
刑事訴訟法第93條的解釋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檢察院仍應當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xù)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有關機關應當在十日以內將處理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
刑事訴訟法就93條的解釋: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逮捕后,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逮捕是檢察院批準或決定,法院決定,公安機關執(zhí)行的,對犯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時間內完全剝奪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93條規(guī)定:“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首先訊問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為,讓他陳述有罪的情節(jié)或者無罪的辯解,然后向他提出問題。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的提問,應當如實但是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有拒絕回答的權利。
刑訴法93條釋義的內容是什么
刑事訴訟法第93條的解釋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檢察院仍應當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xù)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有關機關應當在十日以內將處理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
法律分析: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逮捕后,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第一款是對公安機關逮捕人必須出示逮捕證的規(guī)定。第二款是執(zhí)行逮捕后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并通知其家屬的規(guī)定。
刑事訴訟法就93條的解釋: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逮捕后,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逮捕是檢察院批準或決定,法院決定,公安機關執(zhí)行的,對犯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時間內完全剝奪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第九十三條 【國家工作人員的范圍】本法所稱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一)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新《刑事訴訟法》第2條明確規(guī)定了尊重和保障人權,《刑事訴訟法》第93條規(guī)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檢察院仍應當對羈押必要性審查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xù)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二)比例原則。(三)無罪推定原則。(四)司法中立原則。
其內容包括法律根據(jù)、批準或者決定逮捕機關的名稱、執(zhí)行逮捕的兩名偵查人員姓名、被逮捕人的住址和姓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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