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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內(nèi)地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nóng)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不難。香港人民在中國大陸享有同等權利,香港人民的權利受中國法律保護,起訴走正規(guī)流程即可。起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分割或者發(fā)生爭議,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國家審判權予以保護的訴訟行為。
3、根據(jù)香港保險公司的數(shù)據(jù),購買車輛保險的費用通常在幾千港幣到幾萬元之間。具體的費用取決于車輛的價值和車主的個人情況。一般來說,購買全保險的費用會比購買單一險種的費用更高一些。此外,購買保險的年限也會對費用產(chǎn)生影響。一般來說,購買多年的保險可以享受一定的折扣。
4、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5、免予本記分周期審驗。持有本條第三款規(guī)定以外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nèi)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或者核發(fā)地以外的地方參加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和暫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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