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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訴應當提供的材料要幾份
刑事申訴材料一般準備三份刑事訴訟附件復印件,被告人人數較多刑事訴訟附件復印件,需要多準備幾份。刑事申訴材料分為正本和副本刑事訴訟附件復印件,正本提出為一份,副本按實際人數分若干份,一般被告人數每人一份 法院一份 檢察院一份。包括已經生效判決或者裁定的法律文書,證明該判決或裁定確有錯誤的證據等。
刑事申訴材料一般是應該準備,一正本若干副本(根據涉案當事人數而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zhí)行。
刑事申訴 案件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訴書 正本、副本各一份。 申訴 人的 身份證 明(包括被告人、被害人、自訴人、附帶民事 訴訟 的原、被告人和他們的法定 代理 人、近親屬的身份證明)。
刑事案件申訴提交的材料:再審申請書(并按照再審被申請人的人數提供副本。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下一級人民法院駁回申訴、再審申請通知書等(復印件。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已結刑事案件卷宗查閱復印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結案后當事人不能復印卷宗,只有辯護律師或者其他辯護人在審查起訴期間為行使辯護權可以復印案卷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刑事案件當事人沒有權利查閱卷宗。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一般來說,刑事案件的當事人是不可以查詢卷宗資料的,只能由代理律師進行查閱。刑事案件結案后當事人不能復印卷宗,只有辯護律師或者其他辯護人在審查起訴期間為行使辯護權可以復印案卷材料。
法律分析:犯罪嫌疑人所犯的刑事案件經過法院判決,結案后,被告人刑滿釋放后,不能夠到法院復印該案卷的材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的,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案卷材料。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六十五條 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的,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案卷材料。其他訴訟代理人經人民法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案卷材料。
如果是刑事案件,可能就有點不一樣了。刑事案件的話,附帶民事的原告,想要從律師那里復印全部的卷宗,肯定是不可行的。因為刑事卷宗和民事卷宗不一樣,刑事案件卷宗涉及到的問題更多。一般是不允許復印給當事人的。不過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試一下。上述解答如果對你有所幫助,請予以解采納,謝謝。
復印件能作為刑事證據使用嗎
復印件是可以作為刑事案件的證據的。法律分析醫(yī)療費:醫(yī)療費根據醫(yī)療機構出具的醫(y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刑事訴訟附件復印件,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法律分析:可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刑事訴訟附件復印件,應當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證據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經人民法院核對無異的復印件或復制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條 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刑事案件中沒有經過刑事訴訟附件復印件他人同意的身份證復印件原則上也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公安機關在收集證據的過程中,也不是必須得經過他人的同意。
刑事訴訟法調取證據,復印件是否有效
紀委監(jiān)察查辦的案件證據材料,經過法院查證屬實的,可以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立案前調取的證據是無效的。辦案人員應在立案后及時進行調查、取證,并未規(guī)定立案前不能進行調查取證。眾所周知,舉報記錄、現場檢查筆錄等取得于立案之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詢問筆錄的大部分內容亦可能包含當事人的自訴材料,當然亦可于立案之前取得。只要在立案時同時附上,就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實在收集證據的過程里對于證據整理一般都是要求用原件的,但是如果原件沒有及時的收取或者是出現破損這個時候用復印件也是可以的,而具體的細節(jié)下面一起來閱讀一下吧。 關于執(zhí)行刑訴法若干問題的解釋與證據有關的規(guī)定是什么? 根據第五十三條規(guī)定:收集、調取的書證應當是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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