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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證人需要出庭嘛
1、人民法院認為證人有必要出庭作證。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公訴人、當事人或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證人證言有異議,且該證人證言對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人民法院認為證人有必要出庭作證的,證人應當出庭作證。
2、法律分析: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wù)出庭作證。有關(guān)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持證人作證。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的,經(jīng)人民法院許可,可以提交書面證言。
3、法律主觀:需要, 證人 經(jīng)過法院的 傳喚 ,則必須要在庭審時表明自己的身份,需要證人提供自己的 身份證 ,法官會詢問證人的住址,也必須如實但是不必告知你的現(xiàn)實居住地址。
民事案件法院傳喚證人必須到庭嗎
法律分析:不是必須到庭。根據(jù)《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民事訴訟證人須出庭,凡是知道案件情況民事訴訟證人須出庭的單位和個人民事訴訟證人須出庭,都有義務(wù)出庭作證。有關(guān)單位民事訴訟證人須出庭的負責人應當支持證人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民事訴訟證人須出庭的人,不能作證。經(jīng)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
法律分析: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wù)出庭作證。在法院通知后拒不到庭作證的,可以進行傳喚。對于妨礙訴訟進行的,還可以進行罰款、拘留。但在司法實踐過程中很少適用。
法院開庭,證人如有特殊情況,經(jīng)過法庭允許,可以不到場。在民事訴訟中,如果人民法院依法傳票傳喚當事人開庭,但當事人沒有按時前往開庭的,當事人為案件的原告的,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證人證言需要出庭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需要到庭作證。證人出庭作證是原則,不出庭是例外,要有法定不出庭理由。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公訴人、當事人或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證人證言有異議,且該證人證言對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人民法院認為證人有必要出庭作證的,證人應當出庭作證。
法律分析:證人證言公證了證人是需要出庭的,因為在審理的時候會涉及到詢問的情況。證人出庭作證是原則,不出庭是例外,要有法定不出庭理由。現(xiàn)實中是不出庭為原則,出庭為例外。有書面證詞是可以的。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wù)出庭作證。
法律分析: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接受當事人的質(zhì)詢。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的,比如年邁體弱或者行動不便無法出庭的,或特殊崗位確實無法離開的等情況,可以經(jīng)法院許可,提交書面證言或者視聽資料或者通過雙向視聽傳輸技術(shù)手段作證。
法律分析:在民事訴訟活動中,證人若非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規(guī)定的經(jīng)人民法院許可的特殊情形,證人不到庭,證言不能作為證據(jù)采納。刑事訴訟活動中,證人不到庭,其證言經(jīng)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質(zhì)證并經(jīng)查實可以作為定案依據(jù)。
有書面證人證言還需要出庭嗎
1、法律分析:證人證言公證了證人是需要出庭的,因為在審理的時候會涉及到詢問的情況。證人出庭作證是原則,不出庭是例外,要有法定不出庭理由。現(xiàn)實中是不出庭為原則,出庭為例外。有書面證詞是可以的。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wù)出庭作證。
2、在民事訴訟活動中,即便有書面證人證言,證人仍需出庭。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證人有義務(wù)出庭作證。若證人未被法院許可的特殊情況適用,如因健康問題、路途遙遠、自然災害或有其他正當理由無法出庭,可選擇以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shù)或視聽資料形式作證。
3、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 經(jīng)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
4、證人提供證言后必須出庭作證,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wù)。證人必須了解案件情況。知道案件情況是證人的一個基本特征,也是成為證人的必備條件。
民事訴訟證人可以不出庭作證嗎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證人須出庭我國民事訴訟法只規(guī)定證人有出庭作證民事訴訟證人須出庭的義務(wù),并沒有規(guī)定證人的相應的法律責任,所以無任何后果。有滿足條件的情形,經(jīng)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shù)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經(jīng)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
法律主觀:一般情況下民事訴訟證人要出庭,但滿足《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的規(guī)定,并且經(jīng)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shù)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wù)出庭作證。有關(guān)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持證人作證。
法律分析:不是必須到庭。根據(jù)《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wù)出庭作證。有關(guān)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持證人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經(jīng)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
為查明案件事實、調(diào)查核實證據(jù),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quán)通知證人、鑒定人、有專門知識的人、調(diào)查人員、偵查人員或者其民事訴訟證人須出庭他人員出庭。 人民法院通知有關(guān)人員出庭的,可以要求控辯雙方予以協(xié)助。
法律分析:民事證人不出庭作證的后果: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wù)。證人不出庭作證因訴訟活動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后果。民事案件中,負有作證義務(wù)的證人,未出庭接受雙方質(zhì)證,其真實性對于合議庭的判斷有一定的影響,法官可以認為該證人證言真實性有問題,而不采納該份證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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