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刑事案件證人受哪些保護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對證人保護措施有:(一)不公開真實姓名、住址和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實聲音等出庭作證措施;(三)禁止特定的人員接觸證人、鑒定人、被害人及其近親屬;(四)對人身和住宅采取專門性保護措施;(五)其他必要的保護措施。
對于因作證而可能受到或已經(jīng)受到嚴重暴力威脅傷害的證人,檢察機關可以實行貼身保護。除了保護證人的生命安全以外,將其財產(chǎn)和名譽及其近親屬,一并列入保護范圍。對出庭作證的證人,實行專門經(jīng)濟補償制度。
三)禁止特定的人員接觸證人、鑒定人、被害人及其近親屬;(四)對人身和住宅采取專門性保護措施;(五)其他必要的保護措施。證人、鑒定人、被害人認為因在訴訟中作證,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請求予以保護。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實聲音等出庭作證措施;(三)禁止特定的人員接觸證人、鑒定人、被害人及其近親屬;(四)對人身和住宅采取專門性保護措施;(五)其他必要的保護措施。
有保守國家機密的義務。 證人證言是證人對自己所感知的案件事實向法庭所作的陳述,證人始終是案件的第三者,證人證言永遠不等同于當事人的承認。
刑事訴訟法指定辯護的適用情形是有什么
1、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刑事訴訟法應當指定辯護的情形:被告人是盲、聾、啞人的;被告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的;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此處未成年人,是指開庭時是未成年人,犯罪時是未成年人,而在開庭審理時已經(jīng)滿18周歲的不包括在內(nèi);被告人是可能被判處死刑的人。
2、我國《刑事訴訟法》對指定辯護適用情形有明確規(guī)定,主要包含以下幾點: 當被告人為盲、聾、啞人時,因其可能難以理解復雜訴訟流程和有效維護自身權益,需要法律援助。 當被告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時,其行動和決策能力受限,需要獲得法律幫助以確保其正當權益得到保護。
3、刑事訴訟法指定辯護主要適用在以下幾種情形:一是被告人存在特殊生理狀況,如盲、聾、啞人,以及限制行為能力人、未成年人。二是經(jīng)濟困難,符合當?shù)?*** 規(guī)定標準,本人無經(jīng)濟來源且家庭經(jīng)濟狀況無法查明。
4、法律分析:指定辯護的適用情形有幾種 (一)應當指定辯護的情形: 被告人是盲、聾、啞人的; 被告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的; 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刑事訴訟的指定辯護適用于哪些情形?
1、我國《刑事訴訟法》對指定辯護適用情形有明確規(guī)定,主要包含以下幾點: 當被告人為盲、聾、啞人時,因其可能難以理解復雜訴訟流程和有效維護自身權益,需要法律援助。 當被告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時,其行動和決策能力受限,需要獲得法律幫助以確保其正當權益得到保護。
2、刑事訴訟法指定辯護主要適用在以下幾種情形:一是被告人存在特殊生理狀況,如盲、聾、啞人,以及限制行為能力人、未成年人。二是經(jīng)濟困難,符合當?shù)?*** 規(guī)定標準,本人無經(jīng)濟來源且家庭經(jīng)濟狀況無法查明。
3、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指定辯護的適用情形包括: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jīng)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4、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刑事訴訟法應當指定辯護的情形:被告人是盲、聾、啞人的;被告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的;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此處未成年人,是指開庭時是未成年人,犯罪時是未成年人,而在開庭審理時已經(jīng)滿18周歲的不包括在內(nèi);被告人是可能被判處死刑的人。
5、指定辯護適用的情形根據(jù)《刑訴法》第三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jīng)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對證人保護措施有哪些
1、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對證人保護措施有:(一)不公開真實姓名、住址和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實聲音等出庭作證措施;(三)禁止特定的人員接觸證人、鑒定人、被害人及其近親屬;(四)對人身和住宅采取專門性保護措施;(五)其他必要的保護措施。
2、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實聲音等出庭作證措施;(三)禁止特定的人員接觸證人、鑒定人、被害人及其近親屬;(四)對人身和住宅采取專門性保護措施;(五)其他必要的保護措施。
3、證人的保護措施主要有:(一)不公開真實姓名、住址和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實聲音等出庭作證措施;(三)禁止特定的人員接觸證人、鑒定人、被害人及其近親屬;(四)對人身和住宅采取專門性保護措施;(五)其他必要的保護措施。
4、隔離接觸: 禁止特定人員接觸證人及其家人,避免直接沖突或威脅。人身和住所保護: 對他們的人身和居住環(huán)境實施專門性保護,防范潛在的危險。除了這些,還有經(jīng)濟上的支持。作證產(chǎn)生的交通、住宿和餐飲費用,將由司法機關給予補助,由 *** 財政提供保障。
5、刑訴法證人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不能作證人;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本文轉(zhuǎn)載自互聯(lián)網(wǎng),如有侵權,聯(lián)系刪除。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