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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機關量刑建議的歷史和現狀
1、第我國刑法規(guī)定了量刑的自由裁量權,法官可根據情節(jié)酌情量刑,而檢察機關量刑建議有可能左右法官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同時容易導致開庭前檢察官與法官達成訴判交易,甚至私下通氣或勾兌現象。
2、在我國刑事訴訟中,檢察機關負責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起訴,并提出量刑建議。而法院則根據案件事實、法律規(guī)定和量刑建議等因素,最終作出判決。因此,檢察院量刑建議和法院最終判決可能存在差距。
3、檢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議本身并沒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在刑事審判中,該建議對于裁判機關的量刑裁決有一定的參考意義。同時,如果檢察院認為裁判機關在量刑方面存在錯誤,也可以向上級檢察機關提出檢察建議或者申訴,要求進行改正。
4、量刑建議是檢察機關公訴權的一項重要內容。檢察院是代表國家行使檢察權的司法機關,其主要職責是追究刑事責任,提起公訴和實施法律監(jiān)督,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向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檢察院的量刑建議
法律主觀:對于檢察院的量刑建議是有用的,但法院在判刑的時候可以選擇采納和不采納。
檢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議本身并沒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在刑事審判中,該建議對于裁判機關的量刑裁決有一定的參考意義。同時,如果檢察院認為裁判機關在量刑方面存在錯誤,也可以向上級檢察機關提出檢察建議或者申訴,要求進行改正。
量刑建議是指人民檢察院對提起公訴的被告人,依法就其適用的刑罰種類、幅度及執(zhí)行方式等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案件,可以提出量刑建議。量刑建議是檢察機關公訴權的一項重要內容。
在刑事訴訟中,檢察院的量刑建議可以作為法院量刑的參考,并不意味著人民法院一定要按檢察院的量刑來判決。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影響組織和個人的干涉。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判決與檢察機關的量刑出入不大。
法律主觀:檢察院可以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提起 公訴 的同時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議,建議使用 緩刑 。如果檢察院建議判處緩刑,法院90%會判處緩刑的,因為檢察院也不是隨便建議的,是有法律依據的,法院一般情況下是會采納的。
檢察院建議量刑3-5年到法院還有緩刑的可能嗎
1、檢查院量刑3年,到法院后還是有可能判緩刑的。緩刑是我國的一種《刑法》執(zhí)行制度。即對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符合緩期條件的罪犯確定一定的考驗期限,這個考驗期限要高于或等于原判刑罰。但緩刑考驗期最長不能超過5年。
2、法律主觀:檢察院可以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提起 公訴 的同時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議,建議使用 緩刑 。如果檢察院建議判處緩刑,法院90%會判處緩刑的,因為檢察院也不是隨便建議的,是有法律依據的,法院一般情況下是會采納的。
3、檢查院量刑3年,到法院后符合下列緩刑條件的,可以適用緩刑: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節(jié)較輕。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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