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還對吉林工傷補償標準不太了解,沒有關系,今天就由本站為大家分享吉林工傷補償標準的知識,包括吉林省工傷護理費賠償標準?的問題都會給大家分析到,還望可以解決大家的問題,下面我們就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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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傷八級賠償多少錢?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7-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
吉林省六級工傷補助標準?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fā)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guī)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吉林省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吉林省工商實際賠償標準是,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個月,一次性醫(yī)療救助補助金七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五個月,如果員工工資低于工傷發(fā)生年度上一年度社平工資月工資的60%以下,按上年度社評工資月工資的百分60計算,乘以補助金的月數(shù),然后三項補助金總和就是工傷十級的賠償標準
吉林省工傷護理費賠償標準?
工傷人員若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增加296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增肌267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增加178元/月。
長春市工傷八級2020年賠償標準?
1、傷殘津貼標準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可享受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待遇,標準為:
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
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
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
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
傷殘津貼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并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shù),繳納基本醫(yī)療保險費。(每年根據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適時調整)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
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傷殘補助金,標準:
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
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
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
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
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
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標準
五、六級傷殘,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可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七至十級傷殘,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的,以上傷殘等級情況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
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
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
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
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患職業(yè)病的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增加30%。
工傷生活護理費標準
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每年根據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適時調整)。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支付待遇資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支付待遇資金由用人單位支付。已由養(yǎng)老基金支付的,繼續(xù)由養(yǎng)老基金支付。
住院期間伙食、住宿費標準
工傷職工住院進行工傷醫(yī)療、工傷康復及配置輔助器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10%的標準,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到統(tǒng)籌地區(qū)以外就醫(yī)的,食宿費分別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20%和60%的標準,交通費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事業(yè)單位普通職工享受待遇標準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補充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1.工亡補償金
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亡(或視同工亡),在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基礎上,由補充工傷保險一次性支付工亡職工近親屬10萬元工亡補償金。
2.生活護理補償金
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需要生活護理的,在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基礎上,按照護理等級,由補充工傷保險一次性支付工傷職工生活護理補償金。具體標準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8萬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6萬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4萬元。
3.傷殘補償金
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一至十級傷殘的工傷職工,在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基礎上,由補充工傷保險一次性支付給用人單位和職工傷殘補償金。具體標準為:
支付給工傷職工的傷殘補償金標準:一級傷殘4.5萬元;二級傷殘4萬元;三級傷殘3.5萬元;四級傷殘3萬元;五級傷殘1.2萬元;六級傷殘1萬元;七級傷殘0.5萬元;八級傷殘0.4萬元;九級傷殘0.3萬元;十級傷殘0.2萬元。
支付給用人單位的傷殘補償金標準:一級傷殘4.5萬元;二級傷殘4萬元;三級傷殘3.5萬元;四級傷殘3萬元;五級傷殘2.8萬元;六級傷殘2.6萬元;七級傷殘1.3萬元;八級傷殘1萬元;九級傷殘0.7萬元;十級傷殘0.6萬元。
支付給用人單位的傷殘補償金用于補償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政策規(guī)定向工傷職工支付的各項工傷待遇,支付后仍有結余的,其結余部分必須全部給付工傷職工。
補充工傷保險理賠由投保人向保險人申請,經審核符合待遇支付條件的,保險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待遇支付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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