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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刑事再審的主體有哪些的
1、刑事再審主體主要包括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近親屬。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規(guī)定,如果被害人因特殊原因無法親自提起訴訟,如死亡、喪失行為能力或受強制、威嚇等,其法定代理人或近親屬可以代為提起訴訟。
2、法律分析:由各級人民法院院長提起再審。根據訴訟法規(guī)定,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或調解協(xié)議發(fā)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3、刑事案件重審程序規(guī)定中,申請再審的主體包括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在以下幾種情形下,應當進行重新審判:出現了影響定罪量刑的新證據、原證據因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應被排除、主要證據存在矛盾等。有權決定是否進行再審的部門有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對各級人民法院的案件。
4、刑事案件的申訴主體只能是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同胞的兄弟姐妹。需要注意的是,申訴不同于上訴,上訴是近親屬只有在被告人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上訴,但是對于申訴近親屬卻有獨立的申訴權,近親屬進行申訴時無需被告人的同意。
5、近親屬以及案外人;有權提起民事再審申請的有當事人及案外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一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zhí)行。
6、有權申請再審的主體,只能是案件當事人。案件的當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或者上訴人、被上訴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及判決其承擔實體義務的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亦有權代當事人申請再審。(二)法院主動啟動的再審。
刑事再審向哪個法院提出
1、【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zhí)行。
2、法律分析:根據不同情況,當事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或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要注意有期限限制。
3、法律主觀:申請人對已生效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申請再審,應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原審法院經審查符合申請再審條件的,應依法受理。但申請再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一次性告知當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待當事人補正后,及時受理審查。
4、法律分析:根據不同情況,當事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或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要注意有期限限制。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在作出提審、再審決定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需要延長期限的,不得超過六個月。
5、刑事案件的再審不能向任何人一級法院抗訴,需要向審理刑事案件的同級檢察院提出抗訴請求。【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的抗訴,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書,并且將抗訴書抄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
刑事再審向哪一級法院提出
法律分析:根據不同情況,當事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或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要注意有期限限制。
法律分析:刑事再審案件的管轄法院這樣確定:即由哪個法院啟動再審程序,就由哪個法院做管轄法院。一般是原一審、二審或者其上級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fā)現確有錯誤,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刑事案件的再審不能向任何人一級法院抗訴,需要向審理刑事案件的同級檢察院提出抗訴請求。【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的抗訴,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書,并且將抗訴書抄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
法律主觀:申請人對已生效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申請再審,應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原審法院經審查符合申請再審條件的,應依法受理。但申請再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一次性告知當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待當事人補正后,及時受理審查。
刑事案件的再審不能向任何人一級法院抗訴,需要向審理刑事案件的同級檢察院提出抗訴請求。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重新審理,對于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刑事案子申請再審程序
當事人申請再審。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zhí)行。
法律分析:按現行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根據申請人提交的證據審核是否啟動審判監(jiān)督程序,當然,人民法院還可以自己決定或者根據人民檢察院的抗訴啟動審判監(jiān)督程序。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符合申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法院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在作出提審、再審決定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
刑事案件申請再審,如果符合申訴條件的,可以由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等向法院或者檢察院提出申訴。法院或者檢察院收到申訴后,需要對申訴的事由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會決定再審或者提出抗訴。在申請的同時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zhí)行。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申訴,申請再審。(2)經本級法院院長提交,各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自行決定再審。(3)最高法、上級人民法院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刑事案件如何啟動再審程序是怎樣的 (1)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申訴,申請再審。
刑事案件申請再審的法定期限
1、一般情況下,刑事案件的再審申請有效期為兩年,若超出此期限提交,僅在滿足特定條件時法院才會受理,具體如下:(一)原審被告人有可能被宣告無罪;(二)原審被告人針對本條款所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法院提出申訴且該申訴尚未得到處理;(三)涉案案件為疑難、復雜、重大類型。
2、刑事案件申請再審的法定期限是兩年。刑事案件申請再審的法定期限是兩年。
3、刑事案件申請再審的法定期限是什么刑事案件申請再審的法定期限一般是3個月。如果需要延長再審期限的,那么最多不可以延長超過6個月的時間。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通常不會讓原審人民法院審理,應該另外組成合議庭進行。
刑事案件提起再審的主體
法律分析:由各級人民法院院長提起再審。根據訴訟法規(guī)定,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或調解協(xié)議發(fā)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刑事再審主體主要包括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近親屬。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規(guī)定,如果被害人因特殊原因無法親自提起訴訟,如死亡、喪失行為能力或受強制、威嚇等,其法定代理人或近親屬可以代為提起訴訟。
法律主觀:申請人對已生效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申請再審,應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原審法院經審查符合申請再審條件的,應依法受理。但申請再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一次性告知當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待當事人補正后,及時受理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