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二審合議庭是什么意思
- 2、民訴訴訟的基本制度
- 3、民事訴訟審判制度有哪些
二審合議庭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二審合議庭是二審開庭后,法官與陪審員對案情商議判決的小型會議。合議庭是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的重要表現(xiàn)形式,中國民事、刑事和行政三大訴訟法都規(guī)定,法院行使審判權的組織形式有兩種,即獨任制和合議制。
兩審終審制度。合議制度是指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判民事、經濟糾紛案件。合議庭,由院長或者庭長指定審判員一人擔任審判長。院長或庭長參加審判案件的時候則自己擔任審判長。合議庭評議案件時,如果意見分歧,應當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但是少數(shù)人的意見應當記入評議筆錄,由合議庭的組成人員簽名。
二審合議庭跟開庭的區(qū)別在于法律形式不一樣,開庭是人民法院要根據國家法律規(guī)定依法對案件進行審理,而合議庭是由審判長,審判員,書記官等工作人員組成的,合議庭在審理案件的時候有分歧的話,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 民事訴訟二審合議庭和開庭區(qū)別是什么?合議庭和開庭的區(qū)別主要在于形式上。
形式不同:合議庭是由審判人員組成的,是法院審理案件的基本審判組織,其成員不固定,都是臨時組成的。開庭審理是指法院確定開庭時間后,在雙方當事人的參與下,依照法定程序對案件進行審查。
審理再審案件,原來是第一審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分為以下幾個階段:庭審準備:庭審準備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對案件進行實體審理之前,為保證案件審理的順利進行而進行的各項準備工作。
合議庭:根據我國訴訟法,主要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相關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合議庭是人民法院審判案件的基本審判組織,其成員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臨時組成的,由院長或者庭長指定審判員一人擔任審判長。
民訴訴訟的基本制度
我國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四項:合議制:指由若干名審判人員組成合議庭對民事案件進行審理的制度。這一制度旨在通過多名審判人員的共同參與,確保案件審理的公正性和全面性。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的四大基本制度:合議制。回避制。公開審判制度。兩審終審制度。除特殊情形獨任制、一審終審等外,該四項基本制度貫穿始終。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guī)定實行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
民事訴訟的基本制度。這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所遵循的基本準則。包括合議制度、回避制度、公開審判制度和兩審終審制度。
合議制度。由3名以上的審判人員組成審判集體,代表法院行使審判權,對案件進行審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回避制度。法院審判某一民事案件時,執(zhí)行審判任務的審判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與案件有一定利害關系的,應當按照法律規(guī)定退出審理活動的制度。公開審判制度。
【答案】:C 【考點】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制度;離婚案件、涉及商業(yè)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新版章節(jié)練習,考前壓卷,完整優(yōu)質題庫+考生筆記分享,實時更新,軟件, ,無論是公開審理的案件,還是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宣判時一律公開。
民事訴訟審判制度有哪些
民事訴訟審判制度有哪些合議制:指由審判員或審判員與陪審員組成的審判集體對民事案件進行審理并作出裁判。 獨任制:指由一名審判員代表人民法院對民事案件進行審理并作出判決。 注意合議制度,一審二審再審的合議庭組成。 陪審制度:指審判機關吸收法官以外的社會公眾代表參與案件審判制度。
我國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四項:合議制:指由若干名審判人員組成合議庭對民事案件進行審理的制度。這一制度旨在通過多名審判人員的共同參與,確保案件審理的公正性和全面性。
合議制度;(2)回避制度;(3)公開審判制度;(4)兩審終審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guī)定實行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
民事訴訟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種:合議制度:這是由3名以上的審判人員組成審判集體,對案件進行審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它能充分發(fā)揮審判人員的集體智慧,避免獨斷專行,確保案件得到公正審判。回避制度:如果審判人員或其他相關人員與案件有利害關系,他們應當按照法律規(guī)定退出審理活動,以確保審判的公正性。
民事訴訟的基本制度。這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所遵循的基本準則。包括合議制度、回避制度、公開審判制度和兩審終審制度。
法律主觀:民事 訴訟 中有四項基本制度: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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