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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釋義及實用指南目錄
1、文號:法釋〔2012〕21號 發(fā)布日期:2012-12-20 執(zhí)行日期:2013-1-1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已于2012年1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59次會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2、刑法訴訟法手冊法律掌中寶系列目錄這部法律手冊涵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核心內容,旨在為讀者提供全面的法律指導。以下是主要章節(jié)的概覽:第一編:總則 第一章:任務與基本原則 - 詳細闡述了刑事訴訟法的宗旨與基本原則,為案件處理提供法理依據(jù)。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關聯(lián)規(guī)定目錄這部法律分為五個主要部分,涵蓋了刑事訴訟的全過程,旨在確保公正和公平的司法程序。首先,第一編總則闡述了訴訟法的基本任務和基本原則,包括案件的管轄范圍、司法人員的回避制度,以及辯護和代理的權利保障。
4、法律主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證人因履行作證義務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費用,應當給予補助。證人作證的補助列入司法機關業(yè)務經費,由同級 *** 財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單位的證人作證,所在單位不得克扣或者變相克扣其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5、這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釋義及實用指南》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的權威專家精心編撰,對最新刑事訴訟法的條款進行了詳盡的解讀。它以其高度的權威性和實用性,為相關立法工作者和司法人員提供了全面且深入的參考資源,幫助他們理解和掌握刑事訴訟法的最新立法規(guī)定和修改要點。
廣義的刑事訴訟是指
刑事訴訟法是指國家制定或認可刑事訴訟的概述的調整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它調整的對象是公、檢、法機關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揭露、證實、懲罰犯罪的活動。
刑事訴訟法就是由調整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規(guī)范所構成的有機整體。一般來說,國家確認的規(guī)范執(zhí)法、司法機關和訴訟參與人刑事訴訟行為的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和判例都屬于刑事訴訟法。狹義的刑事訴訟法,單指國家制定的刑事訴訟法典,在刑事訴訟的概述我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所謂的刑事訴訟就是指檢察機關或公民個人向人 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其中公民對下列三類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刑事訴訟的概述: 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包括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侵占罪、侮辱罪、誹謗罪、虐待罪。
檢舉:是指向有關部門或組織揭發(fā)違法、犯罪行為,與“舉報”的意義類似。可以通過寫舉報信、電話舉報、網絡舉報等方式檢舉 (4)訴訟:狹義的刑事訴訟僅指法院的審判活動。
法學意義上的某種狹義上的法律,絕大多數(shù)單只該部門法。而廣義上的法律,則指包括該法典的各種法規(guī)。就本問,當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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