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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民事訴訟有三審嗎
- 2、一審二審三審是什么意思
- 3、法院一審二審三審什么意思
- 4、二審不服可上訴三審嗎
- 5、一審二審有沒有三審
民事訴訟有三審嗎
我國目前民事訴訟有三審的民事訴訟沒有三審。我國目前的民事訴訟沒有三審。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度。如果當事人對生效判決書不服的民事訴訟有三審,可以申請再審。民事訴訟時效期限是幾年民事訴訟時效是從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侵權之日起3年。中間因不可抗力中斷的民事訴訟有三審,不可抗力消失后繼續(xù)計算。
依據(jù)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民事訴訟有三審,民事訴訟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度,二審的審判結果是終審,是沒有第三審的。被告人對經過二審審理的判決認為有錯誤的,應該在六個月內申請再審,再審由高級人民法院審查。如果事實清楚,卻有錯誤的,會發(fā)回再審。
【問題分析】民事訴訟有三審:在民事訴訟中,我國實施的是二審終審制度。這意味著,一旦二審法院作出判決或裁定,這一決定就是終審的,不再有第三審的機會。如果當事人不服二審的判決或裁定,他們可以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再審申請,再審程序由高級人民法院負責審查。
一審二審三審是什么意思
1、二審,即終審之前的上訴審,是對一審結果的復審。如果一方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可以提起上訴,案件將進入二審程序。詳細解釋:二審由上級法院負責審理,主要是審查一審法院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和審判程序上是否有錯誤。二審法院作出的判決或裁定是終局性的,具有法律效力。
2、法院一審、二審、三審是指在訴訟過程中,案件經過三個階段的審理。
3、一審是指對案件的初次審判,二審是指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后的審判。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通常情況下沒有三審,但在特定情況下,可以通過審判監(jiān)督程序對已經生效的判決進行再審,這相當于一種特殊的“三審”,用于糾正錯誤判決。
4、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就是終審。二審又稱上訴審程序,是第二審人民法院根據(jù)上訴人的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的抗訴,就第一審人民法院尚未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理時,所應當遵循的步驟和方式方法。終審是法院對案件的最后一級審判。
5、第一審程序是第二審程序的前提和基礎,第二審程序是第一審程序的繼續(xù)和發(fā)展,再審程序是糾正人民法院已發(fā)生法律效力的錯誤裁判的一種補救程序。第二審程序和再審程序都不是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的必經程序。
6、一審:一般是指案件第一次進入法院審理的階段,當事人需要支付的訴訟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差旅費等。二審:如果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這個階段稱為二審。當事人需要支付的訴訟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差旅費、審理費等。
法院一審二審三審什么意思
1、法院一審、二審、三審是指在訴訟過程中,案件經過三個階段的審理。
2、二審 二審,即終審之前的上訴審,是對一審結果的復審。如果一方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可以提起上訴,案件將進入二審程序。詳細解釋:二審由上級法院負責審理,主要是審查一審法院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和審判程序上是否有錯誤。二審法院作出的判決或裁定是終局性的,具有法律效力。
3、一審是指對案件的初次審判,二審是指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后的審判。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通常情況下沒有三審,但在特定情況下,可以通過審判監(jiān)督程序對已經生效的判決進行再審,這相當于一種特殊的“三審”,用于糾正錯誤判決。
二審不服可上訴三審嗎
這一決定就是終審的,不再有第三審的機會。如果當事人不服二審的判決或裁定,他們可以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再審申請,再審程序由高級人民法院負責審查。如果再審申請被認為有正當理由,高級人民法院可能會發(fā)回案件進行再審。
離婚二審不服不可以上訴三審。我國民事訴訟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度,沒有第三審,二審的審判結果是終審。被告人對經過二審審理的判決認為有錯誤的,應該在六個月內申請再審,再審由高級人民法院審查。如果事實清楚,卻有錯誤的,會發(fā)回再審。起訴離婚所需材料: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則,其采用二審終審制,即二審裁決為最終裁定,無第三審。若被告對二審判決存疑,應于六個月內提出再審申請,由高級人民法院進行審查。若經查證,事實確鑿但存在誤判,將發(fā)回重審。【法律依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二審不服不可以上訴三審。我國民事訴訟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度,沒有第三審,二審的審判結果是終審。 被告人對經過二審審理的判決認為有錯誤的,應該在六個月內申請再審,再審由高級人民法院審查。如果事實清楚,卻有錯誤的,會發(fā)回再審。
二審不服不可以上訴三審。我國訴訟法所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度,沒有第三審,二審的審判結果是終審。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對經過二審審理的判決認為有錯誤的,應該在六個月內申請再審,刑事訴訟中刑事案件的申訴人對二審審理的判決認為有錯誤的,應當在兩年內申請再審。如果事實清楚,卻有錯誤的,會發(fā)回重審。
在我國,民事訴訟中的二審制度是終審制度,意味著一旦當事人對二審法院的判決或裁定不服,通常不能再提起上訴。 然而,如果當事人確信二審判決存在錯誤,他們可以通過其他法律途徑尋求救濟。例如,可以依法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或申請再審。
一審二審有沒有三審
1、兩審終審后,不存在有三審,所謂三審是指當事人不服法院生效判決,向高院提出的申請再審要求。不是三審,也不存在所謂三審。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可以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對二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只能申請再審,不可以再向法院提起上訴。我國采取的是二審終審制。二審是最終的審判。
2、法律分析:在中國訴訟程序中有一審、二審,沒有三審。實行的兩審終審制。二審終審制是指一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判即告終結的制度,對于第二審人民法院作出的終審判決、裁定,當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訴,人民檢察院不得按照上訴審程序抗訴。
3、一審是指對案件的初次審判,二審是指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后的審判。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通常情況下沒有三審,但在特定情況下,可以通過審判監(jiān)督程序對已經生效的判決進行再審,這相當于一種特殊的“三審”,用于糾正錯誤判決。
4、【法律分析】沒有三審。一審是指法院對案件的最初一級審判。一審的程序可以分為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兩種。在中國,普通的第一審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但是性質較嚴重、問題較復雜、影響較廣大的第一審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別由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轄。
5、法律分析:中國實行兩審終結制度,一般來說只有兩審,二審就是終審判決。但是額外還規(guī)定有一個再審,你可以認為是三審;不過再審一般是由檢察院或者法院提出的,一般是用于糾正錯案等補救需要,案件當事人可以申請再審,但是對于普通民眾的申請基本不可能開啟再審。
6、我國的刑事審判制度實行二審終審原則,意味著案件經一審和二審后不再有三審。但對一審或二審判決、裁定有異議,可通過申訴程序申請再審。再審主要針對已經生效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如發(fā)現(xiàn)確有錯誤,法院將重新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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