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自認的法律規(guī)定
- 2、自認規(guī)則法律要件
- 3、對于民事訴訟中當事人自認的事實,是否應當直接認定?
- 4、民事訴訟自認規(guī)定
- 5、民事訴訟自認規(guī)定有什么
- 6、民事訴訟中自認的法律規(guī)定
自認的法律規(guī)定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證據自認制度:自認是指當事人對不利于自己事實的承認。它分為訴訟中的自認和訴訟外的自認。訴訟中的自認是指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對另一方當事人陳述的不利于自己的案件事實的承認。中國證據法中所說的自認是在訴訟過程中的自認。
【法律分析】自認必須是明確的表示。訴訟中的自認民事訴訟證據自認制度,即當事人在訴訟中就對方當事人主張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實民事訴訟證據自認制度,表示其為真實,或者對當事人所主張的不利于對方的事實,對方當事人在訴訟中承認該項事實的表示。
經法院確認后,自認會產生兩方面的法律效果:一是對當事人產生拘束力,即作出自認的當事人不得隨意撤銷自認,并且在本案中也不得主張與自認不一致的事實民事訴訟證據自認制度;二是對法院產生拘束力,法院應當直接將其作為判決的根據,無法定情形不能作出與自認的實體事實相反的認定。
法律主觀:關于民事訴訟自認的規(guī)定如下:在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陳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實,或者對于己不利的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當事人委托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的,除授權委托書明確排除的事項外,訴訟代理人的自認視為當事人的自認。
自認的法律規(guī)定如下:一方當事人在法庭審理中,或者在起訴狀、答辯狀、代理詞等書面材料中,對于己不利的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對于涉及身份關系、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等應當由人民法院依職權調查的事實,不適用上述自認的規(guī)定。
自認規(guī)則法律要件
1、總結而言民事訴訟證據自認制度,自認規(guī)則法律要件包括民事訴訟證據自認制度:自認必須在民事訴訟過程中作出、自認必須是當事人對事實民事訴訟證據自認制度的陳述、自認必須與對方當事人的事實主張一致、自認是一種于已不利的陳述。而關于“于已不利”的判斷標準民事訴訟證據自認制度,應根據客觀情況進行民事訴訟證據自認制度,而不應過分依賴敗訴可能性或證明責任的分配。
2、構成訴訟中的自認,應當具備自認人應當合格、自認的對象應當是依法可以自認的、對自認人不利的實體事實、自認的內容應當與對方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相一致、應當在法定訴訟階段以法定方式向本案審理法官作出等四個要件。
3、從司法解釋及有關規(guī)定上來看,當事人自認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有:對方當事人無須舉證,免除對方當事人的舉證責任。約束法院,對于自認的事實法院必須予以認可。(涉及人身關系的除外)。
對于民事訴訟中當事人自認的事實,是否應當直接認定?
1、一般情況下,民事訴訟中當事人承認的事實都構成自認,但是應當由法院依職權查明的事實,不適用自認,比如涉及國家、社會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身份關系,程序性事實等。自認的事實與人民法院查明的事實不符的,不予認定。自認的方式 自認可以分為明示和默示。
2、法律分析:除涉及身份關系的事實不適用自認以外,其他事實只要是當事人自認的,法院都會直接作為證據使用。
3、自認的事實與查明的事實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陳述,應當結合本案的其他證據,審查確定能否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當事人拒絕陳述的,不影響人民法院根據證據認定案件事實。第七十六條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
民事訴訟自認規(guī)定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證據自認制度:民事訴訟中民事訴訟證據自認制度的自認主要規(guī)定在當事人的舉證上民事訴訟證據自認制度,如當事人委托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的,除授權委托書明確排除的事項外,訴訟代理人的自認視為當事人的自認。
法律主觀:關于民事訴訟自認的規(guī)定如下:在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陳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實,或者對于己不利的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當事人委托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的,除授權委托書明確排除的事項外,訴訟代理人的自認視為當事人的自認。
民事訴訟自認規(guī)定有一方當事人在法庭審理中,或者在起訴狀、答辯狀、代理詞等書面材料中,對于己不利的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對于涉及身份關系、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等應當由人民法院依職權調查的事實,不適用前款自認的規(guī)定。
民事訴訟自認規(guī)定有:在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陳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實,或者對于己不利的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當事人委托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的,除授權委托書明確排除的事項外,訴訟代理人的自認視為當事人的自認。
“自認的撤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當事人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撤銷自認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一)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的;(二)自認是在受脅迫或者重大誤解情況下作出的。
法律分析:自認是指當事人對不利于自己事實的承認。它分為訴訟中的自認和訴訟外的自認。訴訟中的自認是指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對另一方當事人陳述的不利于自己的案件事實的承認。中國證據法中所說的自認是在訴訟過程中的自認。
民事訴訟自認規(guī)定有什么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中的自認主要規(guī)定在當事人的舉證上,如當事人委托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的,除授權委托書明確排除的事項外,訴訟代理人的自認視為當事人的自認。
法律主觀:關于民事訴訟自認的規(guī)定如下:在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陳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實,或者對于己不利的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當事人委托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的,除授權委托書明確排除的事項外,訴訟代理人的自認視為當事人的自認。
民事訴訟自認規(guī)定有:在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陳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實,或者對于己不利的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當事人委托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的,除授權委托書明確排除的事項外,訴訟代理人的自認視為當事人的自認。
民事訴訟自認規(guī)定有一方當事人在法庭審理中,或者在起訴狀、答辯狀、代理詞等書面材料中,對于己不利的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對于涉及身份關系、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等應當由人民法院依職權調查的事實,不適用前款自認的規(guī)定。
對于己不利的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2)對于涉及身份關系、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等應當由人民法院依職權調查的事實,不適用前款自認的規(guī)定。(3)自認的事實與查明的事實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確認。
民事訴訟中自認的法律規(guī)定
1、法律分析:民事訴訟中的自認主要規(guī)定在當事人的舉證上,如當事人委托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的,除授權委托書明確排除的事項外,訴訟代理人的自認視為當事人的自認。
2、法律主觀:關于民事訴訟自認的規(guī)定如下:在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陳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實,或者對于己不利的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當事人委托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的,除授權委托書明確排除的事項外,訴訟代理人的自認視為當事人的自認。
3、民事訴訟自認規(guī)定有一方當事人在法庭審理中,或者在起訴狀、答辯狀、代理詞等書面材料中,對于己不利的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對于涉及身份關系、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等應當由人民法院依職權調查的事實,不適用前款自認的規(guī)定。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