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給大家聊聊關于江蘇征地補償標準2018,以及2021江蘇省征地補償標準?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錄
江蘇省臨時征地補償標準?
國家建設依法征用集體土地時付給被征地者補償所喪失的土地權利的費用。其計算方法是:
①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補償費標準,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具體規(guī)定。屬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可按該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6倍計算,征用無收益的耕地不予補償。征用柴山、灘涂、水塘、葦塘、經濟林地、草場、牧場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補償標準為該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
②征用人工魚塘、養(yǎng)殖場、宅基地、果園及其它多年生經濟作物的土地,按鄰近耕地補償標準計算。
③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
④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自行制定。參照建筑造價折多少,補償多少。
⑤征用城市郊區(qū)的菜地,用地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新菜地開發(fā)建設基金。標準為:百萬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畝菜地,繳納7000-10000元;50萬以上不足百萬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畝地,繳納5000-7000元;不足10萬人口的城市,
江蘇農村修路占地補償標準和明細?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最低標準,一、二、三、四類地區(qū)分別為每畝24000元、21000元、18000元、16000元。征收建設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按照征收農用地土地補償費計算;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按照征收農用地土地補償費的0.5倍計算。
征收農用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民人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民人數,按照被征收農用地的數量除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征地前人均占有農用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民,其安置補助費最低標準,一、二、三、四類地區(qū)分別為每人26000元、23000元、17000元、14000元。征收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2021年江蘇農村征地補償標準明細?
一、江蘇省征地補償標準
(一)征地補償
1、江蘇征地補償新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泰州高速公路服務區(qū)征用耕田補償標準?
市 *** 關于印發(fā)泰州市高速公路建設征地拆遷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市 *** 關于印發(fā)泰州市高速公路建設
征地拆遷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市(區(qū))人民 *** ,泰州醫(yī)藥高新區(qū)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單位):
《泰州市高速公路建設征地拆遷工作實施辦法》已經市 *** 研究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希認真遵照執(zhí)行。
泰州市人民 ***
2014年3月17日
泰州市高速公路建設征地拆遷工作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guī)范泰州市高速公路征地拆遷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江蘇省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省 *** 第93號令)、《關于省交通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征地補償安置實施意見》(蘇政發(fā)〔2005〕125號)、《省 *** 關于調整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蘇政發(fā)〔2011〕40號)、《關于調整省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征地補償安置標準的通知》(蘇政辦發(fā)〔2011〕117號)、《關于調整耕地開墾費征收標準的意見》(蘇政辦發(fā)〔2011〕120號)等文件的相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征地拆遷的范圍、實施主體和組織機構
第二條征地拆遷的范圍是指泰州市境內實施的高速公路工程項目所涉及的所有征地及其附著附屬物(包括房屋、零星附著附屬物、桿線遷移等)。
第三條泰州市高速公路征地拆遷的主體為泰州市境內高速公路建設涉及的各市(區(qū)) *** (管委會)。
第四條組織機構及分工
工程沿線的各市(區(qū)) *** (管委會)成立相應的高速公路建設服務指揮部(以下簡稱“服務指”),組織開展高速公路的征地、拆遷、安置和協調等工作。
泰州市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高指”)與各市(區(qū)) *** (管委會)服務指簽訂征地拆遷總包干協議,協調配合各市(區(qū)) *** (管委會)開展征地拆遷工作,并負責相關費用審核以及用地手續(xù)的報批工作。
桿線遷移工作由市高指負責組織各桿線權屬單位實施,市高指與各桿線權屬單位簽訂桿線遷移總包干協議。桿線遷移具體工作由各桿線權屬單位組織開展,各市(區(qū)) *** (管委會)配合做好矛盾協調工作,保證桿線遷移的順利進行。
第三章征地拆遷數量、標準和經費支付
第五條征用土地數量的確定及補償標準
(一)征地數量以相應的高速公路工程確定的用地圖為依據,各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居委會)具體征地數量按國土資源部門勘測數量為準。
(二)征地補償標準嚴格按照《江蘇省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省 *** 第93號令)、《省 *** 關于調整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蘇政發(fā)〔2011〕40號)、《關于調整省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征地補償安置標準的通知》(蘇政辦發(fā)〔2011〕117號)及《關于調整耕地開墾費征收標準的意見》(蘇政辦發(fā)〔2011〕120號)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取土坑補償標準為29350元/畝。取土深度超過3米的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條房屋拆遷數量的確定及補償標準
(一)房屋拆遷數量為用地范圍內所有的房屋(包括環(huán)保拆遷房屋),房屋拆遷面積及附著物數量以最終入戶調查時形成的一戶一表為準。
(二)房屋拆遷補償按以下標準由各市(區(qū)) *** (管委會)服務指包干使用,超出部分由各市(區(qū)) *** (管委會)服務指承擔。
1.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為:樓房:2050元/平方米;平房:1800元/平方米;廠房:2300元/平方米;簡易房:500元/平方米。上述標準包括被征收房屋重置費用、房屋主體、裝飾裝潢及附著附屬物等的補償費用以及獎勵費用。
2.沿線涉及附著附屬物補償標準按下表執(zhí)行:
項目
單位
補償標準(元)
備注
圍墻
米
60
室外水泥地
平方米
30
豬圈
座
450
廁所
座
450
糞池
個
300
水井
口
600
墳
座
1200
銀杏(按根、莖結合部以上1.3m處直徑計算,最高不超過4000元/棵。直徑大于30cm以上的增加買斷價;直徑大于等于30cm,小于50cm的1500元/棵,直徑大于等于50cm,小于70cm的2500元/棵;直徑大于等于70cm,小于90cm的3200元/棵;直徑90cm以上的4000元/棵。未成活的不予補償。)
株
0.5
直徑<5cm,含買斷
1
直徑<5cm(已嫁接),含買斷
50
5cm≤直徑<10cm,有林權證,枝頭齊全
5
5cm≤直徑<10cm(未嫁接),無林權證
15
5cm≤直徑<10cm(已嫁接),無林權證
厘米
40
10cm≤直徑<20cm,有林權證,枝頭齊全
株
35
10cm≤直徑<20cm(未嫁接),無林權證
株
40
10cm≤直徑<20cm(已嫁接),無林權證
厘米
80
直徑≥20cm,有林權證,枝頭齊全
株
80
20cm≤直徑<30cm,無林權證,枝頭齊全
株
500
直徑≥30cm,無林權證
3.上述兩項以外的其他沿線附著附屬物采用費用包干方式,由各市(區(qū)) *** (管委會)服務指包干使用。包干費用為:拆遷補償費用(即上述1、2項費用之和)的4%。
4.房屋安置區(qū)配套補助費
本著“統(tǒng)一規(guī)劃,相對集中,就地安置”的原則,進行拆遷安置。安置區(qū)的土地計劃由市高指負責協調解決,并補助各市(區(qū)) *** (管委會)服務指每個拆遷戶15萬元的安置區(qū)配套費。
5.服務指工作經費:按拆遷補償費用的2%核定,其中包括對積極高效完成征地拆遷工作的各市(區(qū)) *** (管委會)服務指及先進個人的獎勵。
第七條桿線遷移數量的確定及補償標準
(一)桿線遷移數量依據市高指與各桿線權屬單位現場調查并經設計部門認可的數量為準。
(二)桿線遷移補償標準見下表:
序號
項目
單位
補償標準(元)
1
低壓電力線
道
5500
2
10KV電力線(下地改造)
道
150000
3
35KV電力線
道
345000
4
110KV電力線
道
420000
5
220KV電力線
道
630000
6
電纜
道
7500
7
光纜
道
40000
8
廣播線
道
2500
(注:涉及重大線路改造另行協商處理。)
第八條補償費用的確定和支付
(一)征地費用:依據施工圖用地面積及相關補償標準,由國土資源部門測算確定征地補償費用,市高指根據國土資源部門測算的補償費用,與有關市(區(qū)) *** (管委會)服務指簽訂征用土地補償協議,并支付相關費用。具體支付方式在協議中予以明確。
(二)拆遷費用:根據最終確定的拆遷房屋面積和附著附屬物數量,按照規(guī)定的補償標準確定費用,由各市(區(qū)) *** (管委會)服務指包干使用,并簽訂包干協議。
(三)桿線遷移費用:根據設計部門確定的桿線遷移數量,由市高指與各桿線權屬單位現場確認后,按照規(guī)定的補償標準確定費用,并簽訂遷改協議。
第四章各方職責
第九條征地拆遷各方職責
(一)市高指
1.及時向各市(區(qū)) *** (管委會)服務指和相關部門提供用地計劃、設計圖紙及相關資料,界定用地范圍,確定房屋拆遷及桿線遷移數量。
2.按照簽訂的協議,及時向各市(區(qū)) *** (管委會)服務指和桿線權屬單位支付相關費用。
3.配合各市(區(qū)) *** (管委會)服務指協調、解決征地拆遷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
4.負責征地拆遷資料的收集和匯總工作,并對各市(區(qū)) *** (管委會)服務指的資料整理進行檢查和指導。
5.負責用地計劃的上報,以及土地征用手續(xù)的申報工作。
6.負責與省交通工程建設局做好對接,及時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二)各市(區(qū)) *** (管委會)服務指
1.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省 *** 有關文件精神,按照市高指提供的用地計劃,對征地拆遷工作包組織、包實施、包經費、包進度、包協調、包安置,及時提供建設用地。
2.根據本地區(qū)具體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認真做好群眾工作,做到手續(xù)齊全、程序合法、公平公正,確保征地拆遷工作的平穩(wěn)推進。
3.加強征地拆遷經費的管理,保證專款專用,嚴禁侵占、截留或挪作他用。所有征地拆遷補償費用必須以被征地拆遷當事人簽收的單據為憑證。
4.妥善保管征地拆遷資料,及時歸檔,確保資料完整、真實有效。
5.做好地方矛盾協調及相關工程建設的協調保障工作。
(三)桿線權屬單位
負責高速公路范圍內影響工程施工的所有桿線的遷改工作,包括設計、勘測、施工、監(jiān)理、安全等工作,并確保桿線遷改滿足國家相關規(guī)定要求以及工程施工需要。
第五章附則
第十條市高指將定期對各市(區(qū)) *** (管委會)服務指的征地拆遷工作進行檢查,對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積極高效完成征地拆遷工作的,將酌情予以獎勵。對未能按期完成征地拆遷任務的,予以通報批評,并酌情扣減相關工作經費。對違反規(guī)定,發(fā)生虛報征地拆遷數量,冒領補償費用,截留、挪用、占用征地拆遷費用等情況的單位或個人,將予以嚴肅查處。
第十一條對于本辦法未能明確的征地拆遷特殊事項,由各市(區(qū)) *** (管委會)服務指提出申請,由市高指商請省交通工程建設局研究解決。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泰興市人民 *** 參照執(zhí)行。
抄送:省交通工程建設局。
泰州市人民 *** 辦公室2014年3月17日印發(fā)
2021江蘇省征地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費最低標準:一、二、三、四類地區(qū)分別為每畝32000元、27500元、23500元、20000元。
安置補助費最低標準:一、二、三、四類地區(qū)分別為每人32000元、27500元、23500元、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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