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害罪是指在不構成重傷害罪或者其他罪的情況下,故意或者過失造成他人身體輕微傷害的行為。那么,在什么情況下會被拘留呢?下面我們來詳細解讀刑法相關規(guī)定。
一、輕傷害罪的構成要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4條規(guī)定,輕傷害罪的構成要件包括
1. 造成他人身體輕微傷害;
2. 行為人有過錯,即故意或過失。
其中,輕微傷害是指損傷身體健康,經治療后不影響勞動能力或者影響勞動能力時間在三日以下的傷害。過錯是指故意或過失,即有意或不注意造成他人身體傷害。
二、輕傷害罪的刑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4條規(guī)定,輕傷害罪的刑罰包括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其中,拘役是指在監(jiān)獄或勞動教養(yǎng)所內服刑,刑期不超過六個月;管制是指在一定地點居住,限制人身自由,被管制人員需每日在指定地點報到,刑期不超過一年;罰金是指依法處以的經濟制裁,罰金數額根據犯罪情節(jié)輕重而定。
三、輕傷害罪被拘留的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69條規(guī)定,輕傷害罪被判處拘役或管制的,可以直接執(zhí)行,不必送往勞動教養(yǎng)所執(zhí)行。因此,在判處拘役或管制的情況下,被判處人將被拘留。
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71條規(guī)定,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拘留等強制措施
1. 有逃匿、毀滅證據、傷害他人或者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
2. 沒有固定住所或者經常變換住所,無法及時到案;
3. 法定刑重,可能會逃避審判。
因此,在被判處輕傷害罪后,如果被告人存在上述情形之一,也可能會被采取拘留措施。
綜上所述,輕傷害罪被判處拘役或管制時將被拘留,同時,被告人存在逃匿、毀滅證據、傷害他人等嚴重行為或者沒有固定住所等情形時,也可能會被采取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