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農(nóng)田征用補償標準2003的知識,其中也會對耕地征收補償標準2021?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xiàn)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xiàn)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
2020年連翹土地征用補償標準?
一、2020年征地補償最新標準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 *** 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guī)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shù)亟y(tǒng)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tǒng)計年報和經(jīng)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guī)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nóng)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chǎn)值的30倍的規(guī)定。
耕地征收補償標準2021?
2021耕地征收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由于土地區(qū)位、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水平等因素的影響,困此,不同省不同地區(qū)之間的補償標準都是不一樣的。
新版《土地管理法》規(guī)定區(qū)片綜合地價至少每三年調(diào)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021年耕地補償實施細則?
一、征地補償標準
(一)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二)征收基本農(nóng)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農(nóng)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二)其他稅費
1、耕地占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fā)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3、征地管理費,按征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使用。
(三)房屋地上物補償標準
1、房屋補償標準
樓房(二層以上)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
搗(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
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著物補償標準
倉房每平方米補償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補償165元。
沼氣池每個補償4600元。
廁所每平方米補償190—30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補償165—280元。
磚石墻每延長米補償190元。
格柵(含工藝格柵欄)每延長米補償450元。
大門樓每個補償2400元。
飲用水井(含壓水設備)每眼補償1000元。
農(nóng)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設備)每眼補償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設備)每眼補償3萬元。
排水管(塑料管、鑄鐵)每延長米補償80—150元。
墳每座補償5000元。
3、異地安置補助費(包括宅地、配套設施、租房費等)每戶2萬元。
(四)征占林木補償標準
1、林木補償標準
楊、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元;
4—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32000元。
柞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24000元。
紅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畝補償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畝補償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26000元。
落葉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補償標準
一般林木(楊柳榆槐等):
幼齡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35-65元;
中齡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350元。
3、森林植被恢復費
用材林、經(jīng)濟林、薪炭林、苗圃地每畝120000元;
未成林每畝86600元;
防護林、特種用途林每畝63360元、國家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每畝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畝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跡地、火燒跡地每畝43340元。
4、林業(yè)設計費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復費總和的3%收取。
(五)果樹補償標準
1、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280元。
2、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
3、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
4、杏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5、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90元。
6、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具體的征收標準以當?shù)氐?*** 部門為準。告知征地情況,依法報批前,國土資源部門將征地用途位置,補償標準等以書面形式農(nóng)村集體以及農(nóng)戶。在告知后,凡是農(nóng)民,在被征收土地上搶種,搶栽,搶建等附著物,將一律不予補償。
(六)征地及動遷不可預見費
按簽訂的征地和動遷補償投資協(xié)議中所核定總費用的5%計算。不可預見費由建設單位負責使用,主要用于因工程設計變更引發(fā)的擴大征地和地上附著物動遷的補償;
工程設計時沒有發(fā)現(xiàn),征地動遷協(xié)議中沒有列入的不可預見的地下構造物動遷補償;因國家政策性調(diào)整及不可抗拒的地震災害等不可預見項目的補償。涉及征地的不可預見項目,由省交通廳和省國土資源廳共同核定。
江蘇省農(nóng)村土地征用補償標準如何?
江蘇省征地補償標準第二十六條征用土地按照以下標準給予補償:土地補償費
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chǎn)值的八至十倍計算。
2、征用精養(yǎng)魚池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chǎn)值的十至十二倍計算,征用其他養(yǎng)殖水面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chǎn)值的四至八倍計算。
3、征用果園或者其他經(jīng)濟林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chǎn)值的八至十二倍計算。
4、征用其他農(nóng)用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chǎn)值的六至十倍計算。
5、征用未利用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chǎn)值的三至五倍計算。
6、征用農(nóng)民集體所有的非農(nóng)業(yè)建設用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chǎn)值的六至十倍計算。
葉魯高速征收賠償標準?
1、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以高速公路施工圖為依據(jù),以業(yè)主單位現(xiàn)場放線確定的邊溝丈量為準。
2、征收土地的面積:以手工實地丈量、登記的面積為計算依據(jù),全線總面積正負誤差不超過3%。
3、征收土地的地類:以土地現(xiàn)狀地類為基礎,以土地利用現(xiàn)狀圖斑、實地勘測的結果及相關政策為依據(jù)。
4、征收土地的補償標準:按照湘政辦發(fā)〔2005〕47號、湘政辦函〔2008〕159號、婁政發(fā)〔2003〕29號文件執(zhí)行。高速公路建設征收耕地補償年產(chǎn)值按中值計算,一般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之和按16倍計算,基本農(nóng)田按25倍計算。基本農(nóng)田面積按耕地面積的89.47%確定。其他地類按湘政辦發(fā)〔2005〕47號、婁政發(fā)〔2003〕29號文件執(zhí)行。
5、房屋拆遷補償及地上附屬設施、零星果木的補償按婁政發(fā)〔2008〕3號文件執(zhí)行。凡地上附屬設施由業(yè)主恢復功能的不予補償。
6、退耕還林土地的補償費:先按旱土年產(chǎn)值的16倍計算。如省人民 *** 有新的補償政策,按新標準執(zhí)行。
7、房屋拆遷安置標準:房屋拆遷安置的新宅基地按照婁政發(fā)〔2008〕3號文件的規(guī)定,異地新建的,按占多少還多少,每戶建筑占地面積最多不超過180平方米的標準確定。其通水、通電、通路、場地平整及基礎工程費,按婁政發(fā)〔2008〕3號文件標準執(zhí)行,由業(yè)主與各縣(市、區(qū))包干,市指揮部協(xié)調(diào)。宅基地報批及辦證費按1500元/戶的標準,由基層國土所統(tǒng)一辦理。
8、還塘(不含人工修建水庫和大型水庫)包干費標準:對征收的水塘,按照3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償,由被征地村組自行造塘。另增加3元/平方米為個案處理費,由各縣(市、區(qū))包干使用。
9、移葬墳的補償標準:按照各市級文件標準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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