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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電子送達方式
1、適用范圍:民事、行政和刑事審判程序中的送達。送達方式:通過互聯(lián)網、手機短信、電子郵件、法院網站公告等方式進行送達。具體應當考慮案件及被送達人的情況采取合適的方式。時間:人民法院電子送達的時間以發(fā)出當日算起民事訴訟電子送達方式,如果在非工作時間或者休息日、法定節(jié)假日的,時間順延到工作時間的第一天。
2、法律分析:一般是通過短信或者微信公眾號來送達傳票。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 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
3、電子法院傳票送達的方式一般有:短信民事訴訟電子送達方式;微信公眾號這兩種方式為主。電子法院一般可以受理一些簡單的民事案件,比如說繼承糾紛,民事經濟糾紛等案件,其所用的時間較短,也比較方便。 電子法院傳票送達方式是什么 一般是通過短信或者微信公眾號來送達傳票。
4、法律分析:在經過受送達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等確認能夠令其收到并知曉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注意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除外。采用上述電子方式送達的,以傳真、電子郵件等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tǒng)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關于電子送達的法律規(guī)定
1、【法律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五條 電子送達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移動通信等即時收悉的特定系統(tǒng)作為送達媒介。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七條 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達的,以傳真、電子郵件等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tǒng)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3、人民法院電子送達是指使用互聯(lián)網等信息通信技術進行送達,必須屬于被送達人同意且符合相關規(guī)定。適用范圍、送達方式、時間、證據(jù)方面等均有關規(guī)定。在訴訟中,法院對文書的送達是極其重要的,而現(xiàn)代科技為送達提供了新的方式,即人民法院電子送達。
4、采用短信、微信等方式送達的,送達人員應記錄收發(fā)手機號碼、發(fā)送時間、送達訴訟文書名稱,并將短信、微信等送達內容拍攝照片,存卷備查。
5、規(guī)范電子送達適用的對策及建議:一要強化法院信息化建設。二要拓寬送達地址選擇項。三要增加電子公告送達。
法院的電子送達方式有哪些
1、留置送達,是指受送達人無理拒收訴訟文書時,送達人依法將訴訟文書放置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并產生送達的法律效力的送達方式。 委托送達,是指負責審理該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時,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委托送達與直接送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法律分析:一般是通過短信或者微信公眾號來送達傳票。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 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
3、適用范圍:民事、行政和刑事審判程序中的送達。送達方式:通過互聯(lián)網、手機短信、電子郵件、法院網站公告等方式進行送達。具體應當考慮案件及被送達人的情況采取合適的方式。時間:人民法院電子送達的時間以發(fā)出當日算起,如果在非工作時間或者休息日、法定節(jié)假日的,時間順延到工作時間的第一天。
4、法院以短信電子送達有效。屬于電子送達。電子送達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移動通信等即時收悉的特定系統(tǒng)作為送達媒介。
5、法律分析:判決書不可以電子送達,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移動通信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除外。受送達人同意采用電子方式送達的,應當在送達地址確認書中予以確認。
最高院關于電子送達的規(guī)定
采用短信、微信等方式送達的,送達人員應記錄收發(fā)手機號碼、發(fā)送時間、送達訴訟文書名稱,并將短信、微信等送達內容拍攝照片,存卷備查。
【法律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五條 電子送達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移動通信等即時收悉的特定系統(tǒng)作為送達媒介。
同意電子送達的,應當提供并確認接收民事訴訟文書的傳真號、電子信箱、微信號等電子送達地址。當事人委托訴訟代理人的,訴訟代理人確認的送達地址視為當事人的送達地址。注意事項以及拒絕提供送達地址、提供虛假地址或者提供地址不準確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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