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不予立案條件六種條件
- 2、不予受理什么意思
- 3、刑訴法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 4、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據
不予立案條件六種條件
1、法律分析:刑事事件中不符合立案條件的有以下六種情況:情節(jié)輕微,危害不大,不需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或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特赦令赦免的犯罪行為可不予立案。己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死亡,無法立案。
2、不立案六種條件是:1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3、一種是:沒有犯罪事實。一種是:犯罪情節(jié)顯著輕微或依據刑法無需追究刑事責任。不予立案的理由和依據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定。刑事案件不予立案具體如下:沒有犯罪事實:(1)危害社會的行為沒有發(fā)生;(2)危害社會的行為沒有達到犯罪程度,即沒有觸犯法律;(3)犯罪事實沒有證據證明。
4、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的;(六)所訴事項不屬于人民法院主管的。
不予受理什么意思
1、不予受理是指某種機構或個人對某些事項或請求不予以接受處理的行為。不予受理是一個法律術語,通常出現在各種服務窗口或處理機構中。其具體含義如下:基本解釋 不予受理通常意味著請求的事項不符合某種條件或規(guī)定,因此不會被接受和處理。
2、【法律分析】不予受理是人民法院依據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審查原告的起訴后,認為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從程序上書面裁定不予立案受理的司法行為。不予受理解決的是程序問題,是對當事人的起訴權的否定。是在當事人起訴之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作出的。
3、法律分析:不予受理是人民法院依據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審查原告的起訴后,認為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從程序上書面裁定不予立案受理的司法行為。
刑訴法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刑訴法關于不予受理的情形具體有: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或者特赦令免除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刑事責任的承擔者已不存在,再追究死者的刑事責任已沒有意義,故不予立案。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如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所造成的危害結果不負刑事責任。
法律主觀:刑事訴訟法中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下列情形: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的;被赦免的;不符合告訴程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依法不應追責的情形。
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受理是立案的前置程序,受理期限是7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對于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據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刑事訴訟規(guī)則不予受理,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據為: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刑事訴訟規(guī)則不予受理,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分析】:不予立案是人民法院依據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審查原告的起訴后,認為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從程序上書面裁定不予立案受理的司法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條 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法律分析:不予立案是人民法院在審查原告起訴后,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認定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從而程序上書面裁定不予立案受理的司法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條規(guī)定,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獨立審判民事案件,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公安機關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
不予立案的理由和依據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定。刑事案件不予立案具體如下:沒有犯罪事實:(1)危害社會的行為沒有發(fā)生;(2)危害社會的行為沒有達到犯罪程度,即沒有觸犯法律;(3)犯罪事實沒有證據證明。犯罪情節(jié)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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