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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得強迫自證其罪
法律分析:不得強迫自證其罪,又被稱為不被強迫自證其罪、反對自證其罪、不受強迫自證其罪、反對強迫自我歸罪、拒絕自陷于罪等等。
不得強迫自證其罪的法律規(guī)定是這樣的:《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
在國際上,不被強迫自證其罪規(guī)則(privilege against self-incrimination)又被稱為沉默權規(guī)則(the right to silence),指的是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被強迫自己證明自己有罪,不能被迫成為反對自己的證人。
不得強迫自證其罪原則是現代法治國家刑事司法的重要準則之一,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基本權利。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在收集證據時,必須遵循法定程序,禁止采用刑訊逼供和非法方法,不得強迫任何人自證其罪。
訴訟程序訴訟權
審判權具有和平性、非自助性、被動性、多方參與性、集中性、裁判刑事訴訟的被動性原則的最終性和權威性。其中,最大特點是被動性,即按照不告不理原則,訴訟程序啟動、運行和終結決定于當事人。訴訟權與審判權刑事訴訟的被動性原則的關系結構歷來是訴訟法律關系理論刑事訴訟的被動性原則的焦點。訴訟法律關系理論強調訴訟程序是程序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向法院起訴的基本流程如下: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申請立案,當事人準備證據資料刑事訴訟的被動性原則;法院將送達開庭公告并在七個工作日內通知雙方開庭時間;開庭當日帶齊資料到庭舉證辯論、發(fā)表意見;法庭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則由合議庭進行宣判;等待法院的判決和執(zhí)行。
訴訟權利如下:原告有提起訴訟的權利;原告有提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和撤回訴訟的權利;被告有承認或者反駁原告的訴訟請求和提起反訴的權利;勝訴一方有申請執(zhí)行的權利。當事人在訴訟時享有的權利有哪些當事人有權委托代理人。
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是原告可以提起訴訟的權利,以及原告可以變更放棄自己的訴訟請求,甚至是撤回自己的訴訟請求。除此之外的話,原告還有權利申請先予執(zhí)行。并且被告對案件有管轄權異議的提出權利。 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是什么刑事訴訟的被動性原則?原告提起訴訟的權利。
如何劃分刑事訴訟結構的類型
審判權、起訴權及偵查權融為一體,使法官集多種職能于一身;(4)殘酷的刑訊和拷問機制與之緊密相連;(5)審判絕大多數學例皆以秘密形式進行。而混合式訴訟在汲取彈劾式和糾問式特點的同時,也具備自身特色。所謂混合式,即是指在刑事訴訟程序中劃分為兩個重要階段——預審階段和庭審階段。
起訴職責與審判職責未作區(qū)分,法官集審判權、起訴權以及偵查權于一體。雖然階段性地伴隨有野蠻的刑訊、拷問現象。這種訴訟形式通常是秘密運作的。(三)混合式混合式訴訟既具備彈劾式訴訟的諸多特征,也表現出部分糾問式訴訟的特性。
刑事訴訟的類型主要有三種,彈劾式、糾問式和混合式。彈劾式訴訟強調不告不理原則,由當事人雙方自主發(fā)起,法官扮演消極仲裁者的角色,不主動追究犯罪,審判公開且通過言詞辯論進行。神明裁判時,會采用決斗等辦法,并根據結果判決。當事人雙方在法庭上地位平等,可以進行對質和辯論。
訴訟的主動權在于國家專門機關;(2)訴訟的目的主要在于追求實體真實。(五)混合式訴訟模式 以當事人主義為主,以職權主義為補充。一般認為,現代西方國家刑事訴訟構造類型大致分為兩類,即大陸法系國家采職權主義,英美法系國家采當事人主義。
分為公訴和自訴兩種。【法律分析】法院審理刑事案件,分公訴和自訴兩種。公訴案件,亦即刑事公訴案件,是指由各級檢察機關依照法律相關規(guī)定,代表國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訴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刑事案件。
刑事審判的特征有哪些
1、刑事審判的特征如下:審判程序啟動的被動性,是指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奉行“不告不理”原則,即沒有起訴,就沒有審判。獨立性,是指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中立性,是指法院在審判中相對于控辯雙方保持中立的訴訟地位。
2、獨立性: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法官在評議時獨立、平等發(fā)表意見。 中立性:法院在審判中保持中立,代表法律,不偏袒控辯任一方,確保公正審判。 職權性:法院一經受理起訴,即產生法律效力,有權審理并作出裁判。 程序性:審判活動嚴格遵循法定程序,否則可能導致無效并需重審。
3、刑事審判的特征包括職權性、親歷性及其他特定屬性。職權性特征表示,一旦刑事案件被起訴至法院,法院就有責任和權力進行審理并做出判決,確保法律程序的執(zhí)行。親歷性則強調案件裁判者必須全程參與審理過程,詳細審查所有證據,并在判決時充分考量控辯雙方的意見,確保判決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4、刑事審判的特征,首當其沖的是職權性。一旦案件被起訴到法院,訴訟系屬的法律效力便產生,法院理應主動履行審判并作出判決的責任。這意味著,法院享有審判的權力與義務。親歷性是另一個關鍵特征。案件的最終裁判者需全程參與審理,審慎審視所有證據,基于充分聽取控辯雙方意見的基礎上作出判決。
5、職權性。這是指刑事案件一經起訴到法院,就產生訴訟系屬的法律效力,法院就有義務、有權力進行審理并作出裁判。程序性。是指審判活動應當嚴格遵循法定的程序,否則,可能導致審判活動無效并需要重新進行的法律后果。親歷性。
6、刑事訴訟法的特征主要有:刑事訴訟是法定的國家機關(如檢察機關和法院等)行使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中國家權力的動用具有主動性、普遍性和深刻性的特點。刑事訴訟是訴訟主體遵循訴訟規(guī)則的相互作用過程。刑事訴訟必須嚴格依照法定的程序進行。
關于刑事訴訟中的證明責任,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2009年試卷二第70...
1、因此,證明責任并非專屬于控訴方獨自承擔的責任,選項D錯誤。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得出,刑事訴訟證明責任的原則主要是:(1)證明責任首先應當由提出訴訟主張的偵查人員和檢察人員共同承擔。(2)否定訴訟主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來說沒有證明責任。
2、只要適用合議庭審判第一審刑事案件,就均可以吸收人民陪審員作為合議庭成員參與審判。選項A正確。
3、”據此,檢察院對公訴案件提出量刑建議時,既可以單獨制作量刑意見書,也可以在公訴意見書中提出量刑意見,選項A正確。選項B涉及人民法院獨立行使職權原則在量刑程序中的體現。
4、我國刑事訴訟實行以公訴為主、自訴為輔的犯罪追訴機制,即大多數刑事案件都應當由檢察院來提起公訴,只有少數的法律特別規(guī)定的情形下才能由自訴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訴。所以,A項表述正確。(2)我國雖然采取公訴為主、自訴為輔的犯罪追訴機制,但是公訴機關也不可主動干預自訴。
5、選項C正確。《民事訴訟證據規(guī)定》第55條規(guī)定,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接受當事人的質詢。證人在人民法院組織雙方當事人交換證據時出席陳述證言的,可視為出庭作證。
6、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故A項正確。(2)《刑事訴訟法》第171條第3款規(guī)定: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2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故C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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