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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民事訴訟撤訴的條件是什么
提起民事訴訟撤訴的條件為民事訴訟意思表示真實:原告申請撤回起訴民事訴訟意思表示真實,必須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向受訴人民法院提出內(nèi)容明確的申請民事訴訟意思表示真實;原告申請撤回起訴的目的必須正當、合法民事訴訟意思表示真實;原告申請撤回起訴,必須基于自己真實的意思表示;原告撤回起訴的申請最遲應在受訴人民法院宣告判決前提出。
法律分析: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根據(jù)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撤訴需要符合相應的條件才能得到法院的準許,否則將不能進行撤訴。撤訴必須是原告或者上訴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類似于原告的地位,也可以申請撤訴;撤訴必須在人民法院受理之后,判決作出之前;撤訴必須自愿、合法。需要指出的是,人民法院可以允許撤訴,也可以不允許撤訴。
撤訴的條件 原告或被告自愿提出撤訴申請;撤訴申請必須基于真實意思表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撤訴申請必須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
民事訴訟委托代理人合同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1、合同當事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民事訴訟意思表示真實; 代理合同中的內(nèi)容是各自真實的意思表示民事訴訟意思表示真實; 相關條款不違反國家法律規(guī)定和社會公序良俗。民事訴訟中原被告都可以委托代理人民事訴訟意思表示真實,代理人要憑借委托書行使代理權。
2、民事訴訟法關于代理合同的規(guī)定是怎樣的民訴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規(guī)定,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一)律師民事訴訟意思表示真實;(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三)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四)當事人所在社區(qū)、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3、法律主觀:具備民事行為能力。 委托人委托訴訟 代理 人,必須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 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 訴訟 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
4、民事訴訟代理人需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委托人須向法院提交經(jīng)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必須詳細記載委托事項和權限。對于僑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寄交或托交的授權委托書,需經(jīng)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
民事訴訟自認的效力
1、法律分析:民事自認行為就是當事人對對方所提出民事訴訟意思表示真實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實不予反駁的行為民事訴訟意思表示真實,也是表示認可的意思。對不利己事實自認的民事訴訟意思表示真實,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二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jié)規(guī)定的其民事訴訟意思表示真實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
2、自認的效力不僅約束當事人,而且對法院也有約束力。法院在作出判決時必須受到當事人自認事實的約束。法院在適用法律時,應當以當事人自認的事實為基礎,法院沒有必要對雙方一致認定的事實的真實性進行審查,而且也不得作出與該自認事實相反的認定。
3、民事訴訟自認的效力如下:自認對當事人的效力。對于作出自認的當事人而言,需要承擔因承認于已不利事實而帶來的法律后果,而且自認一旦作出,除非法定原因,不得撤銷,同時也不能提出與自認事實相反的主張民事訴訟意思表示真實;自認對法院的效力。自認的效力不僅約束當事人,而且對法院也有約束力。
民事訴訟法146條的規(guī)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diào)取新的證據(jù),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diào)查的;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2、法律主觀:關于民事訴訟簡易程序?qū)徖砥谙薜膬?nèi)容,具體有:依據(jù)《民事訴訟法》第146條的規(guī)定,簡易程序?qū)徖淼拿袷掳讣瑧斪粤钢掌?個月內(nèi)審結。適用簡易程序?qū)徖淼拿袷掳讣膶徖砥谙抟逃谶m用普通程序的案件。
3、_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jīng)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予以追認。
4、詳解:依據(jù)《民事訴訟法》第146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1)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2)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3)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diào)取新的證據(jù),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diào)查的;(4)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自認的法律規(guī)定
1、根據(jù)自認做出的時間和場所不同可將自認分為訴訟上的自認和訴訟外的自認。
2、【法律分析】自認必須是明確的表示。訴訟中的自認,即當事人在訴訟中就對方當事人主張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實,表示其為真實,或者對當事人所主張的不利于對方的事實,對方當事人在訴訟中承認該項事實的表示。
3、民事訴訟自認的法律規(guī)定我國現(xiàn)行的民事訴訟法對自認制度沒有作明確的、詳細的正面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二條規(guī)定一方當事人在法庭審理中,或者在起訴狀、答辯狀、代理詞等書面材料中,對于己不利的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
4、經(jīng)法院確認后,自認會產(chǎn)生兩方面的法律效果:一是對當事人產(chǎn)生拘束力,即作出自認的當事人不得隨意撤銷自認,并且在本案中也不得主張與自認不一致的事實;二是對法院產(chǎn)生拘束力,法院應當直接將其作為判決的根據(jù),無法定情形不能作出與自認的實體事實相反的認定。
5、民事自認是指當事人對自己的某種法律地位或權利關系承認、確認,并自愿履行相應義務的行為。法律上允許民事自認,并且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民事自認是指當事人在某些情況下自行認定自己的某種法律地位或權利關系,并自愿履行相應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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